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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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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9-030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上半年,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利用在品牌效应、销售渠道、技术研发等优势,在内抓管理降低成本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使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一、主要经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总收入300,626.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97%,实现利润总额10,167.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97%,实现净利润7,608.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98%,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60.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8.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1,970.94万元,较年初增长6.18%。

二、回顾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市场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的市场拓展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开拓各省市电力公司的配网项目,提升公司在电力市场的占有率,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等行业快速发展的契机,针对国内大型客户和重点工程进行定向营销,有效提升了渠道资源。

2019年上半年新增省外代理商3个,累计达到168个;省外销售大区8个,销售网络遍布国内主要大中城市。2019年上半年福建省授权专卖店整合为163家,2019年上半年通过专卖店实现的销售占母公司销售额的65.57%。

(二)、技术研发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了以下项目:

1、WDZB1-KYJY电缆,产品适用于具有高度安全性的场所,具有优异的阻燃性能,燃烧时不释放卤酸、发烟量小,毒性小,可大量减少有毒腐蚀性等有害气体的排放和烟雾的产生,发生火灾时有利于人员的逃生疏散和灭火工作的进行止。该产品已完成产品结构设计和材料试制,产品通过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测试。

2、矿物绝缘电缆 (BBTRZ),产品适用于特级、一级场所中的特别重要负荷的电源主干线路,如高层建筑、医院、地铁、宾馆、档案、金融机构等消防难度大、人流密集、存放重要资料的场所,电缆柔软易敷设,防火、耐火性能好:950℃耐火时间达180分钟; 耐温等级高,可达1020℃。该产品已通过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测试。

3、高绝缘辐照交联电线,产品采用双层结构,每卷100米电线绝缘电阻在90℃热水中高达130MΩ,用于民用建筑,增加电线产品的品种,用于高端客户,具有优异的电性能、承载能力强,具有耐高温、阻燃、低毒性等优异性能,燃烧时不释放卤酸、发烟量小,离火即自熄,可大量减少有毒腐蚀性等有害气体的排放和烟雾的产生。该产品完成结构设计和材料试制,样品经公司中心试验室测试合格。

(三)专利获得

2019年上半年,公司申请了一项国家发明专利和三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获得二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截止报告期共获得95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87项,外观设计2项。

(四)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通过与投资者进行多种形式的有效沟通,加深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做到公开与透明,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云孝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9-031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上午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逐项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规定进行的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9-032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仰峰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发出表决票3张),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收回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9-033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文),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据此对原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执行。

2、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该通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资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该通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按照财会〔2019〕6号文的要求,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文的规定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

2、会计准则修订

按照财会〔2019〕8号文的要求,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按照财会〔2019〕9号的要求,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则。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6号文、财会[2019]8号文、财会[2019]9 号文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列报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2)利润表

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 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 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即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 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规定进行的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进行的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