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8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6 证券简称:云天化 公告编号:临2019-087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子公司云南云天化联合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商务”)为原告。

● 涉案的金额:186,947,894.55元。

● 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诉讼(联合商务诉常州市双志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计划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尚不能判断终审结果。对于本次诉讼的相关货物,根据联合商务与河南万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万宝”)之间的另案生效判决,河南万宝为相关货物的最终接货人,应向联合商务支付相关货物的全部款项,但相关生效判决尚未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情况尚不能确定。相关诉讼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子公司联合商务近日收到《武汉海事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鄂72民初1692号),现将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联合商务于2018年1月24日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常州市双志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双志”)赔偿货物损失本金人民币186,947,894.55元及其利息,同时要求卓祖宏、秦仁华、欧普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海油销售镇江有限公司、常州欧普国际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中捷石油常州有限公司、欧普石油常州有限公司、常州天禄典当行有限公司等向联合商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诉讼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5月30日披露的《云天化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8)及2018年5月31日披露的《云天化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9)。

与本次诉讼(联合商务诉常州双志)相关的另一案件的基本情况:在本次诉讼(联合商务诉常州双志)中,涉案的21,969.306吨生物燃料油,系联合商务代理河南万宝进口。河南万宝在货物卸入天津新港的油库后,指示联合商务直接向最终用户大连万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万鸿”)销售,此后大连万鸿提出移库到常州存放,在征得河南万宝同意后,通过船舶移库至常州双志储存。联合商务与河南万宝的最终用户大连万鸿、仓储方常州双志签订了三方监管仓储协议。2015年11月起,联合商务与河南万宝因前述代理进口合同发生诉讼。2018年3月29日,云南省高院向双方送达了生效二审终审判决,判决河南万宝向联合商务支付货款、税费及代理费合计人民币22,226.27万元,并承担该款项自应付款之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详见公司2018年5月26日披露的《云天化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7)。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公司子公司联合商务近日收到《武汉海事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鄂72民初1692号),主要判决结论如下:

1.联合商务虽向常州双志寄送了要求解除相关监管仓储协议的通知,但法院对联合商务认为该监管仓储协议已解除的主张未予支持。依据仓储协议,仓储费承担方大连万鸿拖欠常州双志仓储等费用,常州双志基于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对涉案油品享有留置权,其行使留置权亦符合法律规定,且认定货物价值低于留置权所担保的仓储费金额,鉴于此,武汉海事法院做出驳回联合商务诉讼请求的判决。

2.案件受理费976,539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诉讼费用合计981,539元,由原告联合商务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武汉海事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联合商务诉常州双志)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计划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尚不能判断终审结果。对于本次诉讼的相关货物,根据联合商务与河南万宝之间的另案生效判决,河南万宝为相关货物的最终接货人,应向联合商务支付相关货物的全部款项,但相关生效判决尚未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情况尚不能确定。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出于谨慎原则已对涉案资产共计计提减值准备合计约7,187.20万元,货物账面余额为9,409.15万元。

综上,相关诉讼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