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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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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长电02”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公告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 2019-050

债券代码:143825 债券简称:18长电02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长电02”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100907;回售简称:长电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3日。

3、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18长电02”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9年9月27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本期债券回售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鸣山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联系人:姚文婷

电话号码:010-58688957

传真:010-58688964

2、承销商:

(1)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陈小东、张新晋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504

(2)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联系人:杨帆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500

(3)联席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5层

联系人:张志鹏、郑金然

电话:010-57065280

传真:010-57065375

(4)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金融街中心北楼16层

联系人:蒋豪、潘林晖、陈志辉、崔译丹

电话:010-56800264

传真:010-66010583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 2019-051

债券代码:143825 债券简称:18长电02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长电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适用票面利率:3.88%

● 调整幅度:-63BP

● 调整后适用票面利率:3.25%

● 调整后起息日:2019年9月27日

根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8长电02,债券代码:143825,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1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并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调整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3.25%(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18长电02”,代码为143825。

3、发行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债券存续期内第1个计息年度末及第2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

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8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第1年固定不变。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第2年票面利率为第1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第2年固定不变。如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第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1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并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1个计息年度及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1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第1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2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第2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1个付息日或第2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利率对应的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若投资者在第1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第1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为回售支付日,若投资者在第2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收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1、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9月27日。

13、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27日。如投资者在第1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该次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9月27日,如投资者在第2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该次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0年每年的9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9月27日。如投资者在第1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该次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9年9月27日,如投资者在第2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该次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0年9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存续内第1年(2018年9月27日至2019年9月26日)票面利率为3.88%;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1年末,发行人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即2019年9月27日至2020年9月26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3.25%。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