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8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9-3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零售相关业

2019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按照战略发展规划,坚持围绕服饰主业,促进多品牌战略的实施与发展,支持和推动新业务的成长,全力推动森马发展的大平台和四大产业集群一一“服装产业集群、儿童产业集群、电商产业集群、新兴产业集群”的建设,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受人尊敬的企业。

公司积极整合内外部资源,拓宽经营发展思路,聚焦创新能力和卓越运营能力的提升,通过有效的投入与改革,开展管理、运营、品牌及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持续推进数字化的建设,打造数字化、在线化的企业,赋能员工,赋能客户,赋能一线。

(一)股份公司

1、优化流程,提升管理能力

公司持续进行流程的优化与梳理,以流程为切入点进行组织更新,系统优化以及配套公司制度,建立更清晰的责权体系,打造更顺畅、更高效的业务流程。同时,公司通过多领域的有效的资源整合和协同效应的发挥,打造专业化平台,充分支持公司业务层的工作,赋能业务伙伴及员工。

2、达成年度零售目标

为实现年度零售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商品力、品牌力、零售力,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国际人才,提高研发费用,建立专业机构,构建国际研发中心,让消费者、零售商、供应链参与到产品共创中;升级营销创新能力,创新购物空间,提升购物体验;结合全渠道发展格局的同时发展趋势性渠道,贴近一线,贴近终端,贴近客户,贴近供应链,赋能门店,赋能客户和员工。

3、数字化建设

公司明确了数字化建设的方向和路径,逐步从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求、提升消费者体验、打造智慧门店、优化供应链效率、提高公司运营能力、赋能公司员工等维度着手,统筹规划,分阶段实施公司数字化建设。公司已开设了超过500家的智慧门店。公司旗下森马品牌、巴拉巴拉品牌、马卡乐品牌,顺应消费者购物习惯的改变,推出了品牌小程序,创造了离店购物、离店体验的新消费场景,为消费者提供无边界的消费体验。

4、组织建设和人才发展

公司在发展战略目标指引下制定人力资源发展战略,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和“选用育留”人才机制,搭建更加高效专业的组织,增加管理的辐宽,优化效能;重塑公司官方招聘微信号,通过系统化体系化地运营,以最优成本建立提升公司企业级雇主品牌传播门户,打造最佳雇主品牌。

5、公司硬件设施不断提升

2019年上半年,浙江森马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已落成并投入使用,为公司电商业务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公司持续推动温州、上海、嘉兴三地物流仓储资源整合,合理布局并有效利用现有资源,降低费用及成本。同时,公司持续对办公环境、宿舍环境进行提升优化和改善,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生活环境,提高员工满意度。

(二)休闲服饰业务

1、确认品牌增长路径,刷新品牌定位

公司通过消费人群画像研究,挖掘品类核心价值,重新理解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了解消费者价值诉求,挖掘消费者的生活向往,提出“质在日常”的品牌价值主张;加大品牌传播投入,与消费者建立更紧密的互动沟通和情感链接,实现跨圈层传播。启动种子店铺计划,建立理想店铺模型,推进概念店、体验店的打造升级,延长消费者在店逗留时间。结合知名IP跨界合作的新系列产品,推进新的品牌传播活动,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和曝光度,提高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美誉度;挖掘消费者潜在需求,管理消费者数据,提升消费者门店购物体验。

2、推动产品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

公司继续加强设计研发投入,深化核心战略品类开发改革。扩充新品类,扩大消费群体,探索女性内着商业机会,优化鞋品供应链,打造鞋品标杆店。建立用户导向的产品企划开发机制,围绕消费者日常生活所需,改进产品设计细节,提升消费者穿着体验。在面料、产品版型、设计细节上不断升级迭代,追求设计研发突破。增加品牌的时尚度和营销话题性,打造差异化多元时尚的产品,提高产品竞争力,适应新时代消费者需求。

3、推进数字化建设,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通过系列数字化系统的上线,打造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环式业务管理链条,提升公司内部对市场变化的反馈响应速度,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推进试销翻单机制,加大快反产品投放比例。结合大数据算法,提高商品与门店匹配的精准度,优化门店陈列搭配,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

(三)儿童服饰业务

1、进一步优化多品牌业务,差异化发展各品牌

2019年上半年,公司儿童服饰板块进一步优化多品牌业务组合,通过差异化发展各品牌,满足市场对不同品牌定位、不同目标消费者的需求,全面打造与提升公司在儿童生活方式领域的品牌力、产品力与零售能力。在大众儿童细分市场,公司打造以巴拉巴拉为领军品牌,马卡乐等品牌为细分市场选择的组合;在高端细分市场,公司主力打造以KIDILIZ集团旗下CATIMINI品牌和ABSORBA品牌为主的全渠道零售业务的组合,CATIMINI品牌和ABSORBA品牌已在多个国内城市开设店铺。

2、持续推进渠道结构优化,创新渠道模型

继续推进本土渠道升级,积极与知名连锁购物中心开展战略合作,布局中高端渠道,重点推动购物中心、百货和奥特莱斯渠道的发展,形成泛购物中心和专卖店及电子商务全渠道发展格局,泛购物中心渠道比例持续提升;创新渠道模型,开设包括婴幼童、鞋品、中大童等品类线上及线下独立店铺,提升品类专业度,强化市场与产品研发、运营的联动效率;进驻母婴渠道,与低龄岁段消费者构建情感链接,实现消费者生命周期延展,服务场景扩张,挖掘新增长驱动力。

3、不断提升产品力,扩大品牌影响力

公司将持续推进各品牌的产品改革和升级,重构产品岁段;围绕新一代消费者的购物习惯,坚持品牌对品质的追求,聚焦拳头产品的打造,提高产品研发的精准度和时尚度;升级品牌风格定位,通过时装周活动、IP跨界、快闪店铺、主题店铺、公益活动等形式,焕新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用设计+体验+数字化的品牌表达,以及智慧门店、小程序、直播、网红种草等多维度的品牌触点,提升消费者全渠道的购物体验。

4、加强管理和运营能力

公司通过培育规模零售商,引进优质客户,不断提升零售服务质量与优化终端陈列效果,实现服务和门店的迭代升级;通过甄选少量优选商品进行区域试销,降低库存风险;提升商品运营能力,通过升级订货系统、订货模型、赋能客户等方式提升订货精准度;优化终端库存管理体系,管控库存风险;加速线上线下全渠道融合,通过线上预售,线下发货等模式,盘活全渠道流量,为消费者提供无边界的消费体验。

(四)电商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森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2年起开展电商业务,通过品牌驱动、内容驱动、产品驱动和体验驱动的四轮驱动,森马电商取得业绩快速增长。

1、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019年1-6月,公司电商业务继续保持健康快速发展的态势,浙江森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3亿元,同比增长29.01%。森马品牌在第三方电商平台中的细分行业排名显著提升;巴拉巴拉品牌头部优势稳固;电商品牌Minibalabala增长迅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2.88%。

2、品牌势能不断拉高

森马电商围绕以消费者研究为导向进行品牌势能拉高,构建从用户访问、转化、交付和留存各环节的消费者体验提升体系。通过打造品牌事件、与IP合作、与独立设计师合作等方式,发力内容端建设和品牌营销,增加消费者对品牌认同感,提升森马线上品牌影响力。

3、精细化运营

公司电商团队继续推行运营精细化,优化标准客服手册;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数据决策效率;进行物流布局、流程管控,优化物流成本。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零售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的营销网络情况

公司采取直营与加盟相结合、线上与线下互补的多元化全渠道销售模式。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海外建立了10,161家线下门店,其中直营店1,218家,联营店280家,加盟店8,663家;同时,公司在淘宝、天猫、唯品会等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建立了线上销售渠道。

(一)线下销售渠道

1、店铺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的门店的总体情况如下:

(1)按业务模式分类

a、公司门店情况(不含KIDILIZ集团)

b、KIDILIZ集团门店情况

c、公司门店情况(含KIDILIZ集团)

(2)按商品品类分类

a、公司门店情况(不含KIDILIZ集团)

b、KIDILIZ集团门店情况

c、公司门店情况(含KIDILIZ集团)

2、店铺分区域情况

公司以直营和加盟模式成功布局中国一二三四线市场,零售终端遍布国内,覆盖区域广泛。通过并购KIDILIZ集团业务,构建国际化业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全球零售体系的建设。

3、排名前十的直营门店情况

4、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二)线上销售渠道

单位:万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对此,公司对企业相关金融工具的核算和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公司根据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1)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同时将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2)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会计准则的修订

1、《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的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6)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2、《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债务重组》修订的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5)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政策变更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设立上海森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00%,故从2019年1月29日起上海森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设立开心栗子(上海)服饰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00%,故从2019年2月13日起开心栗子(上海)服饰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设立佛山森马服饰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00%,故从2019年3月22日起将佛山森马服饰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子公司浙江森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设立深圳前海跃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00%,故从2019年5月17日起将深圳前海跃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9-36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邱光和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邵飞春、独立董事余玉苗、独立董事郑培敏、独立董事朱伟明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9-37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7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捷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9-39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补充和修订了部分报表项目的说明,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此格式编报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会计准则的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新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新的报表格式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

2、会计准则的修订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公司根据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2)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1)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同时将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2)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会计准则的修订

1、《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的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6)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2、《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修订的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5)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不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即公司2019年半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并对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变更部分报表列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按照规定,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变更。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