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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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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9-076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下半年以来,受中美贸易摩擦和市场消费疲软影响,公司主动放缓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增长速度。2019年上半年度,宏观经济环境更趋严峻复杂,国际贸易环境和国内经济周期性矛盾等诸多内外不确定因素增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为此公司继续放缓供应链管理业务发展速度;同时,由于2019年上半年棉花、棉纱等大宗纺织品原材料价格下降,使得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受上述市场环境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7,704.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13.7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6.94%。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宏观经济环境更趋严峻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为此公司继续放缓供应链管理业务发展速度;同时,由于原子公司绍兴市兴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兴联”)于2018年10月份由控股子公司变更为联营企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绍兴兴联上年同期实现营业收入188,275.48万元)。以上因素使得供应链管理业务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报告期内,供应链管理业务共实现营业收入508,278.81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83.49%,较上年同期下降44.01%。

(2)报告期内,棉花、棉纱等大宗纺织品原材料价格的下降,导致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材料销售毛利率从5.45%下降到4.55%,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净利润也因此下滑。报告期内,供应链管理业务实现净利润6,931.6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0.40%。

(3)近几年来,由于宏观经济趋弱,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持续下滑,纺织服装业整体也呈下行趋势,限额以上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零售额增速自2015年至今持续下降,国内终端消费需求低迷。报告期内,公司品牌服饰业务共实现营业收入62,782.1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19%。

(4)报告期由于市场需求疲软,公司其他时尚电子产品业务较上年同期也下降较大,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5,865.0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05%。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的减少

合并范围的增加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9-077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新格式

国家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国家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3)债务重组

国家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由于上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和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按照国家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及2019年1月18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进行列报。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新格式

根据国家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修订通知》,本次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1)将资产负债表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将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3)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根据《修订通知》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8号,本次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3、债务重组

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9号,本次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9-078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的规定,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47号文核准,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8,412,69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60元,共计募集资金2,499,999,994.8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63,999,994.80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52,576.71元,加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80,188.6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64,327,606.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44号)。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91,195.8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83.8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6,475.00万元。2019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964.03万元,2019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17万元。2019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238.0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2,159.8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99.0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6,713.02万元。

2017年11月15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1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11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852.2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和可抵扣进项税)。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针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9日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06月30日,公司有9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提升公司的仓储和物流配送效率,为公司未来营销网络的扩张,以及面向时尚产业的供应链管理和品牌管理服务提供仓储物流保障。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优化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实施完成后,未来两年承诺效益分别为公司新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43亿元、0.645亿元,2019年属于建设期,截至2019年3月31日已实施完成,报告期内未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6月8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的变化,为更好地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业绩水平,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时尚产业品牌管理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于“优化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在未来两年内,由供应链管理公司将该部分资金投入用于“优化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运营。

2018年11月26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8,143.00万元人民币和“时尚产业品牌管理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12,789.00万元人民币,合计40,932.0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于进一步扩展“优化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的资金投入。该事项已经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1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9-074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1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马鸿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076: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07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078: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9-075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1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柴海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076: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07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078: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