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8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19-07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面对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国际金融市场震荡的外部环境,特别是中美经贸摩擦不断,以及内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转型升级攻坚的严峻形势。同时,2019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国家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公司适应于时代发展的新局面,全面开启公司发展的新征程,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发展战略,依照经营计划,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紧紧围绕全年经营目标,审时度势,统筹全面均衡发展。

报告期内,一方面,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智慧中国全面解决方案提供商和建设与运营服务商,专注于智慧科技方向的尖端传感器、嵌入式处理器、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物联网、产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与云存储、智慧应用软件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聚焦智慧中国三大核心市场(客户):“智慧社会(党政)、智慧国防(军队)、智慧时空(行业)”,已形成完全自主可控、国内领先且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产品、全面解决方案和商业运营模式,并不断精益求精地复制,以加速形成并夯实“最好的智慧中国建设与运营服务商”的行业龙头品牌地位,形成“以智慧中国业务为龙头,以新通信业务和新一代光纤网络业务为两翼”的主营业务发展格局;另一方面,坚持“依法治理、依约经营”的规范运作管理和加强“一本四心”的企业文化管理,即以奋斗者为本,以利润为中心、树立同心、塑造匠心、拥有敬业心,持续的回购和持续的员工激励,强化精细管理、精准营销,开源节流;坚持以现金为王,加强回款管理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742.92万元,同比增长24.27%;实现营业利润12,645.52万元,同比增长17.06%;实现利润总额12,718.80万元,同比增长19.07%;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07.95万元,同比增长35.56%。

公司回顾总结报告期内披露的主要工作情况:

1、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

(1)2018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以及报告预约时间,分别于2019年2月28日完成业绩快报及2019年4月25日完成了年报披露工作;

(2)2019年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以及报告预约时间,于2019年4月26日完成了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披露工作;

2、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

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推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并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 年 1 月 25 日召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等议案。

3、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瞿洪桂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工商部门等规定要求,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及变 更手续,并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取得了由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告编号:2019-021)。

4、完成2018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668,723,620 股(根据公司现有股本 691,505,915 股扣除股份回购数量 22,782,2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5,461,622.12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利润分配的程序,分别向交易所和登记公司申请办理了利润分配事宜,并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披露《2018年度权益分配公告》,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完成了分配事宜。

5、完成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2018年3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 年3月2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拟以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含9,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金额进行回购。2018年10月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2,454,745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703,960,660元减少至691,505,915元。

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8年11月6日召开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资本变更相关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告编号:2019-016 )。

6、确定回购股份用途

(1)为了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截止 2018 年 12 月 5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 22,782,2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9%,最高成交价为 7.00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6.19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150,033,637.57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并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0)。

(2)根据 2019 年 1 月 1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回购细则》 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 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的规定,明确各种用途以及具体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为了进一步实现公司做稳、做强、做大,充分发挥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积极促进作用,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将使用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个人与公司共同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确定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存在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未能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经审议通过但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实施对象放弃认购或实施对象业绩承诺未完成导致未能全部实施,则回购的全部股份或未能实施的部分股份将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全部予以注销。

7、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1)2019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内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 详见 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了《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由 3.66 元/股调整到 3.61 元/股,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对本议案内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8、募集资金进展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6 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理财产品。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7 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1,195,890.41 元。

(2)北京中电兴发于 2018 年 6 月 1 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3,000 万元购买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路支行理财产品。公司已 于 2018 年 9 月 1 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 13,000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 人民币 1,367,166.67 元。

(3)北京中电兴发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3,000 万元购买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路支行理财产品。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 13,000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1,381,250.00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本金和理财收益已全部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9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汇总了截止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9、全资子公司签署项目合同

(1)2019年5月,北京中电兴发与中国移动云南公司保山分公司就保山市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一期前后端数据服务项目(二次)签订了《保山市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一期前后端数据服务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5,924.78万元。具体详见《中电兴发: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2)2019年5月,北京中电兴发、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签订了“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合作协议。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强化公司与云南联通的协同合作,有助于公司智慧中国业务的相关多元化发展,加速技术、市场与客户资源整合,打造智慧科技创新产业生态圈。通过与云南联通深度合作创新业务,也将推进公司智慧社会 (政府)、智慧国防(军队)、智慧时空(行业)市场的开拓, 奠定“以智慧中国业务为龙头,以新通信业务和新一代光纤网络业务为两翼”的主营业务加速发展格局,促进公司在智慧中国业务的建设与运营等方面的更好发展。具体详见《中电兴发: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云南联通“双百行动”综合改革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10、全资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

2019年2月,北京中电兴发与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将充分融合双方技术、资源、人才优势,构建极具竞争力的军民融合智慧生态,推动双方重点业务和产业链融合创新发展,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对北京中电兴发在智慧社会领域的技术精进、产品研发、业务发展以及市场拓展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促进北京中电兴发在智慧中国基础设施层、通用支撑层、智慧应用层的核心技术、先进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并增强全面解决方案能力,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具体详见《中电兴发: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编号:2019-018)。

11、其他主要事项

(1)报告期内中标公告

①2019年2月,北京中电兴发在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东西湖体育中心场馆智慧安保项目(信息化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中中标,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 3,826.02万元,并收到了该项目的预中标通知书。具体详见《中电兴发: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②2019年4月,北京中电兴发在洛宁县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复垦项目中中标,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29,190.00万元。具体详见《中电兴发: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该项目的中标,是公司智慧国土业务的重大突破,为构建全域智慧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截止披露日,北京中电兴发就该项目已经签订了《中电兴发:洛宁县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复垦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③2019年6月,北京中电兴发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在伊川县土地复垦和补充耕地指标开发建设项目(伊公交易采【2019】054号)中中标,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29,190.00万元,且已收到中标通知书。具体详见《中电兴发: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2)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资质及荣誉方面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凭借自身的技术和资质优势、品牌影响力等强大综合实力荣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主办的“2019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榜单。法制日报社举办了“2019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征集活动”,北京中电兴发自主研发的视频专用云存储节点设备产品荣获“雪亮工程十大创新产品”称号。另外,北京中电兴发承建的芜湖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取得“雪亮工程十大创新案例”排名第一的成绩。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在第九届中国智慧城市大会上荣获“中国智慧城市发展十周年领袖人物”,公司智慧治理与雪亮工程解决方案荣获“中国智慧城市发展十周年优秀方案”。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19-072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19-073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廷勇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