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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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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武汉中商 公告编号:2019-003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零售相关业

2019年上半年,零售行业创新转型步伐加快,跨界融合不断深化,新业态和新场景不断涌现。公司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决策部署,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时,做强主业,创新经营模式,加强内部管理,在全员的努力下,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0.53亿元,同比下降0.21%;实现利润总额16,835.50万元,同比增长1.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77.29万元,同比增长7.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526.29万元,同比增长86.30%。在零售行业业绩整体下滑的情况下,公司经营利润仍保持了较大幅度增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颁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其解读,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公司按照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A、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B、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C、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

D、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E、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F、根据资产负债表的变化,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G、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本期及比较期间的净利润、股东权益无影响。

②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调整如下: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2019年期初数影响为:货币资金减少29,527.14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减少5,220.00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34,747.14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6,210.93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1,552.73万元、期初未分配利润增加4,658.20万元。对公司当期影响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218.34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54.59万元、净利润增加163.76万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85 股票简称:武汉中商 编号:临2019-046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中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总部47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4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郝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财务报告》;

公司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05,325万元,同比下降0.21%;综合毛利率为24.85%,同比上升2.42个百分点,其中主营毛利率18.89%,同比上升0.92个百分点;公司2019年上半年发生费用总额31,861万元,同比下降2.25%;实现利润总额16,836万元,同比上升1.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77万元,同比上升7.41%。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66,404万元,公司负债合计120,66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45,735万元;2019年上半年资产负债率45.30%,较期初下降6.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0.44元,同比增加0.0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9.12%,同比上升0.3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8.75%,同比上升3.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5.19元,较期初增加0.62元;2019年上半年总资产周转率0.76次,同比增加0.01次;固定资产周转率3.41次,同比增加0.19次;存货周转率6.37次,同比减少0.68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的补充审计报告和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家居新零售连锁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11029号的《审计报告》;同时,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武汉中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2018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也出具了编号为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2547号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9年6月1日、2019年6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上述《审计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鉴于标的公司原《审计报告》的审计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已过6个月的有效期。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对标的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1-3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11039号);同时,对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2019年1-3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2717号)。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加期审计事宜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11039号)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2717号)涉及到本次重组申报文件的更新以及对证监会反馈问题的回复,且公司目前正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729号]会同各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认真研究、逐项落实并组织回复相关工作,公司将在公告《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及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729号]的回复时披露上述《审计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经营者薪酬兑现的方案》;

同意公司按照《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制定的标准发放经营者薪酬。(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5 股票简称:武汉中商 编号:临2019-047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总部中商广场写字楼4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玉女士主持。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中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的补充审计报告和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家居新零售连锁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11029号的《审计报告》;同时,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武汉中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2018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也出具了编号为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2547号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9年6月1日、2019年6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上述《审计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鉴于标的公司原《审计报告》的审计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已过6个月的有效期。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对标的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1-3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11039号);同时,对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2019年1-3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2717号)。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加期审计事宜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11039号)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2717号)涉及到本次重组申报文件的更新以及对证监会反馈问题的回复,且公司目前正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729号]会同各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认真研究、逐项落实并组织回复相关工作,公司将在公告《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及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729号]的回复时披露上述《审计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