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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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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590 公司简称:康辰药业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2019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达45.09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3%。国民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延续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国家的主要经济预期目标得到了较好实现。

就中国医药产业而言,在深化医药行业改革的大背景下,各项积极变革政策“集中采购”试点、“两票制”全面落地、鼓励药品创新等强力推进下,医药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增长速度超越全球市场,预期未来将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医药工业收入达1.22万亿元,同比增长8.5%,利润1,608亿元,同比增长9.4%,仍是增速较快的工业领域。

康辰药业在中国经济稳中有变和医药产业变革的大潮中,迎难而进,面对由“中国新”向“全球新”的提升,公司坚守新药创制,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持续加强市场销售学术推广,在研发销售两手抓两手都硬的前提下,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了稳健持续增长。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6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64%。

在营销方面,公司已经构建了遍及全国的销售网络,逐步形成了专业、规范的营销体系,提升各体系的专业化水平,为做深做透市场、保持持续增长奠定了基础。随着产品精细化管理的不断提升,“苏灵”在宏观经济压力不断增大的环境下,市场规模不断拓展,学术推广不断加强,产品价格稳定,销售保持了持续增长。

在研发方面,创新药研发作为公司的核心战略,康辰药业坚守新药创制,在引进国际高端人才和团队重构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是引进人才,公司聚集了一批志同道合、具有全球新视野的创新药研发团队,完善了创新药研发的各个部门,并设立了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聚焦原创技术开发全球新创新药物和新技术。各部门设置齐全合理,互补性强,特别是海归人才、领军人才的相继加盟,为开发出具有国际水准的、有临床应用价值的创新药提供了保障。二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有力地支持了公司的项目研发和创新发展,2019年上半年公司投入研发费用 5,182.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4.92%。三是不断优化和完善创新药研发流程、质量体系和管理体系,研发管理更趋科学与完善,大大提升创新药的开发速度和开发质量。四是建立了完善的抗肿瘤、抗凝血药物研发体系、药物发现技术平台,并以质量源于设计(QbD)为理念建立了从新药候选分子成药性评价、制剂生产工艺开发和放大、药物质量研究、生产技术转移到商业化生产等完整的面向产业化的工艺开发、质量研究和产业化平台;在临床研究方面,研究院建立了完整的创新药物临床研究运营平台,贯穿I期、Ⅱ期、Ⅲ期、Ⅳ期临床的全流程。重要职能涵盖从临床医学、临床药理、临床试验管理、数据管理及统计分析、药物警戒、以及注册申报等各功能板块。五是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不断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并对每一个项目进行了合理的专利布局。另外,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规范管理》认证工作,取得了好的成绩。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共有已授权发明专利47项,其中境内19项,境外28项。

在生产与质量方面,公司一直以“0质量事故”、“0安全事故”、“0污染事故”为目标,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安全法》等,加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安全标准化等方面的软硬件建设及员工培训。公司严格执行国家GMP的各项要求,筹建了数据信息平台,完善了数据完整性的管理,确保公司生产高效率、产品高质量。2019年上半年,公司本着质量为先、绿色生产的理念,在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员工的工作意识等方面都有显著提高,保障了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为一线市场销售起到有力的保障,为公司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公司开启了数字化车间向智能化转型的探索,确保公司在高科技引领下的高端制造的地位和作用。

在人力资源方面,人才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人力资源保驾护航,公司大力推行“人才优先战略”和“双精工程”,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全职与顾问相结合的方式,广聚天下英才加盟公司。2018年至今研究院引进海外归国高端人才5名、其他业务岗位的高层次人才20余名。他们扎实的专业背景、优秀的工作能力,很好地满足了公司的研发和业务需求。与此同时,公司还自主培养了一批精干、高效的骨干人员和团队。作为创新药研发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战略步骤,公司完成了首批国际高端专家、顾问团队的建立,他们国际化的视野、欧美创新药研发的丰富经验、高端的专业水准和技术能力等等,为公司创新药的“全球新”的高起点、科学性、严谨性、规范化,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除此之外,公司完善了双通道发展模式和培训体系,培养了一批骨干员工,并通过激励机制、评估机制的完善等,充分调动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实现员工发展和公司发展的双赢。

在公司文化方面,用文化引领企业、打造团队,是公司的一个鲜明特征。公司创立至今,一直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公司的“文化体系”在2012年获得了著作权。2019年,公司围绕“文化干线引领”的主题,提出“文化照亮自己”的要求,开展了文化集训营、文化下一线等系列活动,对新老同事学习文化、践行文化打下良好基础;通过文化动作人奖项的评选,树立了一批文化榜样。公司倡导诚信阳光,致力于打造紧张严肃、轻松愉快的文化氛围,中心内部通过文化案例解读、文化会组织等形式聚焦动作实践,让文化落地有型;通过落实导师传帮带,跟进文化对人的选择、识别、激发和培养,凝聚着内部的正能量,提升公司的软实力。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及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9-048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锡娟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郑伟鹤、董事陆潇波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政策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需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进行列报调整。

按照上述要求,公司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9-05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4号)的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42.5937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8]G1600232062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注:2019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了使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支付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89,847,447.21元,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12,854,631.69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514,433,121.48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514,433,121.48元,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一致。

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018578700024395266)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就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8年8月20日,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9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河北康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康辰”)在平安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意公司、河北康辰与广发证券及平安银行就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监管事宜签署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2月27日,公司、河北康辰与广发证券及平安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指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开户和存管银行;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指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开户和存管银行;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指定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开户和存管银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过2018年10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的金额为47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9-05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 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公司金融资产分类及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政策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需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进行列报调整。

按照上述要求,公司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企业应当在2019年开始按照2017年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9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政策

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变更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项列示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项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修订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9-049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邸云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政策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需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进行列报调整。

按照上述要求,公司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