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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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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19           公司简称:神力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挑战仍然较大,供给侧改革逐渐深化,市场竞争依旧激烈。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公司认真分析市场形势,按照年度既定工作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内部管理,加大营销力度,秉承工匠精神,不断提升品牌和经营质量,助力公司平稳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秉承“产品要赢得用户信任,企业要赢得社会认可”这一宗旨,紧紧围绕公司主业,狠抓合同质量、实物质量、服务质量、运营质量、工作质量等诸多方面的提升。公司对外积极拓展市场,进一步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对内强化内部管理,通过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等基础管理,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营,为公司下一步的发展打好坚实基础。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被多家客户评为质量优秀供应商和长期合作伙伴。

报告期内,为提升公司市场形象,充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稳步推进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此举有利于稳定核心员工团队并提升员工的积极性,与企业一起共享经营发展带来的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高端电机定转子冲片和铁芯生产基地项目”实现竣工验收并顺利结项。生产基地的落成将促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

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

对2018年末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如下:

2.利润表项目

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将原列报项目“资产减值损失”分别计入“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和“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对2018年1-6月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影响如下:

公司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忠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按照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业的企业)编制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上述会计准则的执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数据不构成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春娟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本次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6]2439号)核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8.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31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用总额3,701.6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608.33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1月21日全部到位,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6212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6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614.3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18,608.3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6.04万元)。

2017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168.35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129.50万元。2017年度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收益225.59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87.24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758.85万元。

2018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790.33万元。2018年度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收益180.22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5.96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184.71万元。

2019年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230.52万元。2019年半年度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收益60.77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57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0.5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经开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转换情况。

2017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29.50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7)0088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2018年6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并赎回了2018年度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截至2019年6月30日,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同时,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05,294.01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9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情况。

由于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拟进行地区规划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高端电机定转子冲片和铁芯生产基地项目”原用地拟被政府收储。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公司以自有资金购置的编号为GZX20161002地块,位于常州市经开区富民路南侧、兴东路西侧,面积共计62,106平方米。除上述变更外,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变。

公司于2017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