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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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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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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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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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上半年财务报告的总体情况是:由于受中美贸易战的间接影响,下游市场采购量下降,传导到上游,上半年尼龙原料和尼龙切片纺丝行业偏弱运行,此外行业内产能集中释放,行业价格竞争激烈,行业需求低迷,效益普遍下降。
上半年切片产量8.4万吨(其中自用量2.7万吨)、销量5.5万吨,产量同比减少7.66%、销量同比减少9.8%;纤维丝产量4.1万吨、销量3.9吨,产量同比增加1.86%、销量同比减少1.87%;公司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15.51亿元,同比下降17.04%,本期公司产品量价齐跌,产品价差比去年同期有较大的跌幅,毛利空间严重压缩,因此,本期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大幅减少,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21.10万元和222.72万元,比同期减少分别为95.24和90.93%。
本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52.26%,比上年末上升3.38个百分点,资产总额306,979.65万元,比上年末上升6.09个百分点,净资产146,546.40万元,比上年末下降0.93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11,842.55万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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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 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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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坚之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由专人负责通知到各董事。公司现任董事八名全部出席会议。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坚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到会董事经讨论,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
一、美达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二、美达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正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就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四、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刘庆坤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附件:获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联系方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附:获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联系方式
刘庆坤,男,198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大学本科毕业,工商管理学士。2012年参加工作,历任山东大学苏州研究院科技服务部部长兼院长助理,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基金服务部经理,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业务中心投资经理、业务副总监,2018年6月起在本公司工作,担任公司战略发展与投资并购事业部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证券事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刘庆坤已于2019年5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刘庆坤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通讯方式:办公电话:0750-6107981;传真:0750-6103091;电子邮件:liu000782@163.com。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22日,本公司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召开九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2019年8月27日,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九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公司现任3名监事均参加表决。经表决,会议一致通过:
一、《美达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
二、《美达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美达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美达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并决议如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依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 账款”二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公司九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