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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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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03            公司简称:新奥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涉及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中国经济今年上半年在面临外部重大变化与内部调整压力背景下,通过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坚持供给侧改革深化,创新宏观调控方式,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大规模减税降费等举措,实现了平稳运行并保持在合理区间,延续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但从大环境来看,经济运行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外部经济环境总体趋紧,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

面对机遇与挑战,公司围绕国家产业政策,按照既定的发展规划,始终坚持低成本核心竞争力,在保持传统产品发展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整合资源,抢占市场。同时注意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与优化,持续专注技术产品研发、经营效率优化、成本深入挖潜、产业一体协同、智能化改造、数字化应用等经营管理转型升级举措,稳步推进公司发展。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73,452,653.3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4,626,683.8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29 %。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采取了如下措施,推动公司整体经营计划的实现:

1、坚持天然气上游业务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核心技术研发力度。

沁水新奥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2019年半年度实现产量6160万方。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20万吨/年稳定轻烃项目LNG催化气化示范装置完成了短期技改,实现了部分装置的连续稳定运行;加氢气化装置完成了全部核心技术及关键设备的工程验证。随着对两项核心煤气化技术工艺参数的不断优化和调整,为未来公司通过煤制气技术和工程建设合作获取国内天然气资源奠定了基础。

2、能源工程积极求变创新,保持业务稳定增长

(1)外部市场开发卓有成效:新地工程作为公司能源工程业务的承接者,持续践行变革创新,“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设计部”多级市场开发体系成效显著,市场信息和渠道明显增多;同时广联生态圈资源,加大沟通、协同力度,持续发挥设计牵引EPC市场开发优势,上半年实现外部市场签约持续增长,支撑业务稳步发展。

(2)重点项目建设按计划稳步推进:新奥舟山一期300万吨LNG接收站全面进入接卸、装运天然气投产运营阶段。舟山管线项目作为《浙江省“十三五”煤炭石油天然气发展规划》的重点气源项目,管道供气规模达112×108Nm3/a,该项目陆域及海域施工,都在稳步推进中。南通广汇LNG项目进入收尾阶段,项目建成可以增加LNG气化外输能力,进一步提高项目的调峰和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天然气供应的安全稳定性。驻马店、定兴、廊坊LNG应急调峰站建设正处于建设高峰期,项目建成后,冬季用气高峰,可为周边地区提供调峰气源。

(3)技术成果和创新:新地工程获得专利受理17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和实用新型专利8项;获得一种液化天然气工厂内液化天然气产品的降温降压系统等专利授权7项;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发电系统项目完成6kW SOFC发电系统的设计与集成工作,实现6kW稳定输出,系统直流电效率达到61%左右。天然气现场制氢项目和耐硫甲烷化项目取得较大进展。

3、能源化工和煤炭业务强化管理,创新技术,打造智慧运营能力

(1)强化管理:新能能源以精细化管理为重要基础,核心紧抓装置“安、稳、长、满、优”,2019年上半年甲醇产量77.28万吨,其中:60万吨/年甲醇装置的甲醇产量为41.85万吨,20万吨/年稳定轻烃项目甲醇主装置满负荷运行,甲醇产量35.43万吨,各类生产缺陷及隐患大大减少,系统连续稳定运行。新能矿业科学组织生产、持续优化工序、不断引进新技术新装备,实现安全稳定运营,保持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煤炭工业安全高效特级矿井,完成800万吨产能核增,持续稳产提效煤炭入洗率保持在55%以上。

(2)创新技术:通过内外部生态协同,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优化整改,2019年上半年完成技术创新改造项目24项,其中新能凤凰节能增产项目,通过工艺改进使系统能耗降低,提高合成收率,单耗及产能达到行业领先,树立了行业典范。新能能源和新能凤凰进行智慧工厂升级改造,通过先进控制技术与煤制甲醇装置及工艺相结合, 完成行业内首次四喷嘴水煤浆、煤制甲醇主工艺流程APC先进控制,解决了流程耦合和跨装置耦合APC控制等技术难点,装置自控率提升到95%,参数平稳率提升30%以上,操作工劳动强度降低50%,同时降低了蒸汽、氧气消耗,并提高了精甲醇产量。自主技术示范持续推进,取得阶段成果。申报一种煤催化气化催化剂的新型负载系统等技术专利81项,获得利用加氢气化半焦制作型煤的系统等授权专利48项。

(3)打造智慧运营能力:在智慧生产方面,新能能源对12个业务域,627个业务场景进行梳理,发现243个智慧数据点,124个价值链数据项,梳理了业务协作关系 ,搭建IOT数据平台和大数据云平台,生产数据通过物联网( IOT )上传到统一数据平台,提高数据自动采集效率,智慧生产经济效益初显;在智慧经营方面,新能能源实现无人收发卡、车牌自动识别、磅房无人值守;信息在营销、财务、客户、物流商和司机之间进行自动流转; 客户精准营销、定价、服务等数字化营销系统开发完成,上线试运行;通过数据,沉淀优质客户,提升客户满意度,保持和扩大商业规模。

4、打造新型智慧决策平台,持续加强安全和环保管理

(1)打造智慧决策平台:以大数据、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作为技术引擎,数据汇聚iCome进行智慧决策,根据不同业务特点和需求制订事业发竞标、资源交易、示险赋能、价值分享等核心规则,大大激发了员工和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同时通过数据云平台+互联网实现设备与客户、客户与客户之间双向、便捷、精准的链接和数据交互生态,实现数据价值交换,保障各组织机构有效运转;

(2)安全和环保管理:公司始终坚持“安全无小事”、“环保保生产”的安全和环保管理思路,在该思路指导下公司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安全及环保措施,实现报告期内一般以上责任事故零发生,环保达标排放,保证了各业务组织持续稳健经营。

5、控制债务规模,优化财务结构,支撑公司发展

公司为控制总债务规模,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实施了一系列稳健的财务政策及有效措施。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清收应收账款、筹措资金完成了15.5亿元公司债到期兑付工作,解决了短期流动性压力问题;2019年2月公司首次亮相境外资本市场并成功发行2.5亿美元无抵押固息债券,拓宽了境外融资通道,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长短期债务结构;公司通过压缩融资规模,降低银行贷款利率,提前偿还高息贷款,使融资成本得到了一定控制;公司启动了中期票据、超短融债券注册登记工作,并积极与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增加授信储备,支撑了业务发展。截止6月30日,公司总债务较年初减少了3亿元,资产负债率由年初的60.29%下降到57.25%。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2017 年5 月 2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公司于 2019 年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不追溯调整2018 年度可比财务数据。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95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3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的时间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全体在任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97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股份”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半年度配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5号)批准,公司以985,785,04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2.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称“本次配股”),配股价格为9.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2,515,004.20元,扣除本次配股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33,684,570.7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8,830,433.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18]第002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配股募集资金2,190,015,437.03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55,637,895.13元,其中:尚未投入募集资金50,873,567.17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4,764,327.96元。

已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情况如下:

注:已付配股发行费用总额未包含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支付的配股发行费用2,058,570.74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均作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2018年2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万吨稳定轻烃”的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能源”),新能能源为本次募集资金存储设立了两个专项存储账户。2018年2月12日,公司、新能能源、国信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新能能源、国信证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2,447.5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临2018-024号公告),该部分资金是截止2018年2月12日新能能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5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临2018-057号公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行性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总额不超过2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3,300.00万元,该部分资金已于2018年10月26日全部提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存在超过6个月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司临2018-106号公告)。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涉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96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3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的时间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公告编号:临2019-098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第二季度主要

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披露要求,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有关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煤炭经营情况

注:混煤、洗精煤、贸易煤销量中含内部销售量

二、主要化工产品经营情况

注:农兽药资产已于2019年6月完成剥离,所列数据为2019年1--5月份。自产精甲醇和贸易甲醇的销量中含内部销售量;农药原药销量中含内部销售量;兽药原药产量含外购;兽药制剂产量均为自产。

三、主要化工产品原材料价格情况

注:农兽药资产已于2019年6月完成剥离,所列数据为2019年1--5月份。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所披露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阶段性生产经营概况之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