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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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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购
2019年第一期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鹏华丰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依据相关公告文件依法参与了2019年第一期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购。此次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分销商成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数量如下: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

关于鹏华尊信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鹏华尊信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9年08月20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9年11月19日。根据统计,截至2019年08月27日,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

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人利益,根据《鹏华尊信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尊信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鹏华尊信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即本基金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19年08月27日,并自2019年08月28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兴泰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述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下述销售机构将销售本公司旗下鹏华兴泰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663,以下简称“本基金”)。具体销售机构信息如下:

自2019年08月28日起,投资者可分别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的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交易等业务。关于本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其他相关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及网址详见上表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8日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9年09月02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9月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折算基准日为2019年09月02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新能源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A,基金代码:150279)、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新能源分级,场内简称:新能源,基金代码:160640)。

三、折算频率

每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鹏华新能源A份额与鹏华新能源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鹏华新能源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新能源A份额与鹏华新能源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鹏华新能源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新能源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8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分配给鹏华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将按1份鹏华新能源A份额获得新增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9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鹏华新能源A份额和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新能源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新能源A份额的份额数,即

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鹏华新能源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即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2个会计年度9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8,661,250,000元。当天场外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鹏华新能源A份额、鹏华新能源B份额的份额分别为55亿份、10亿份、20亿份、20亿份。前一个会计年度末鹏华新能源A份额净值为1.065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新能源A份额和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即20亿份和65亿份。

(1)鹏华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

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新能源A份额为

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6,662,500,000份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

(2)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持有人

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数为

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6,662,500,000份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

六、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9年09月0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鹏华新能源A份额和鹏华新能源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9年09月0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新能源A份额暂停交易,鹏华新能源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9年09月04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新能源A份额于该日开市起复牌,鹏华新能源B份额正常交易。

七、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9年09月04日鹏华新能源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9年09月03日的鹏华新能源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鹏华新能源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9年09月04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9年09月04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鹏华新能源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新能源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新能源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新能源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鹏华新能源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鹏华新能源A份额数或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四)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新能源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新能源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五)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08月28日起,本公司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17

公司网站:www.tenganxinxi.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