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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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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62版)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采用以下策略。普通策略:根据权证定价模型,选择低估的权证进行投资。持股保护策略:利用认沽权证,可以实现对手中持股的保护。套利策略:当认沽权证和正股价的和低于行权价格时,并且总收益率超过市场无风险收益率时,可以进行无风险套利。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6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3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和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债公司)编制并发布。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综合反映了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流通交易的所有中央企业债和地方企业债的整体价格走势和投资回报情况;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综合反映了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流通交易的记账式国债的整体价格走势和投资回报情况。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其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60%左右的市值。

上述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分别反映我国企业债、国债以及沪深股票市场的总体走势,适合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股票投资前十名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月16日至2019年6月30日)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十三、 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3月1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其他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截至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六)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的数据,截至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七)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自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7月16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1、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2、2019年1月22日 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

3、2019年1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4、2019年3月1日 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2019年3月28日 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

6、2019年4月2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7、2019年4月18日 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

8、2019年4月2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9、2019年5月8日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0、2019年6月11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11、2019年6月24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12、2019年6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9年半年度最后一日交易日资产净值的公告

13、2019年7月3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14、2019年7月4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15、2019年7月8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