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38 公司简称:华立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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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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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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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中美贸易摩擦不断,中国经济增长承压。稳增长、调结构、实现产业升级是实体经济的重要任务。2019年2月,国家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将大湾区建设成为高水平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华立股份地处大湾区的地理位置中心,面临着大湾区集约高效发展及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升级的重大外部机遇。
华立股份面对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复杂外部环境,秉持为股东创造长期投资价值的宗旨,在不断夯实现有业务市场领先优势的同时,投资连接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兴产业,为优化升级现有业务结构打下基础,持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9亿元,同比增长10.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9.77万元,同比增长3.25%。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19年上半年国内规模以上家具制造业实现营收同比增长2.3%,公司业务连续多年保持超过行业增长率的增长。这充分体现了公司现有业务成熟稳定,为公司业务、品牌战略升级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现有业务成熟稳定,市场领先地位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封边、异型业务稳健成长,快装面材产品快速提升”整体化协同发展战略:对于家具封边装饰材料及与家具相关的异型装饰材料两大优势产品,公司从产品品类、生产流程标准化角度进行梳理和改进,集中力量巩固和提升优势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对于快装面材产品,公司主推以OSB板为基材的“美合板”产品系列,主要面向办公、酒店、商业空间墙面快装装饰板领域以及中高端定制家具市场。公司先期在粤港澳大湾区铺设经销商渠道,立足华南市场,开拓板材经销商渠道。公司的饰板产品获得行业内各板材经销商的高度评价,公司通过子公司东莞上为已完成与珠海、中山、肇庆、湛江、佛山、广州、东莞、惠州、深圳、香港等多个城市的装饰板材主要经销商的签约工作,并逐步实现渠道的销售。
科技创新引领业务发展及产业结构升级
公司注重科技创新产业化,特别是应用技术的研发。公司在高分子材料的改性技术、成型技术及表面处理技术等方面形成了包括多项配方及工艺在内的核心技术体系;
公司将利用在科研方面的成功经验,借助外部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积极研判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科技企业,重点关注对公司产业具有协同价值,或者具备技术先进性及庞大应用市场前景的项目,寻找公司科技产业的着力点。
投资连接新兴产业,打开公司未来发展空间
2019年1月23日,公司出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虹湾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化工原料和产品(不含危化品)、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等相关材料领域的供应链管理及服务等。
2019年1月25日,公司出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用于承担含装饰复合材料在内的新材料和金属零部件等产品研发、材料表面处理工艺技术研发等新建项目的建设。
2019年5月29日,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认购东莞粤科鑫泰五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合伙企业的目标募集规模3,150万元,专项投资于东莞市鼎通精密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鼎通精密作为通讯和汽车连接器细分领域的核心零部件供应商,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2019年8月,为更好地对投资业务进行管理,对公司的产业布局及拓展提供更有效的支持,实现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相结合,公司向深圳金融局申请设立投资公司深圳市领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公司将以产业为基础,紧密结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加强投资团队建设;同时,探索与专业投资机构的合作,以投资的方式连接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兴产业,使得公司得以进一步了解把握各新兴产业的发展前景及行业趋势,为公司未来战略转型升级打下基础。公司将在不断激发内生增长潜力的同时,择机加大外延式拓展力度,进一步构建具备强竞争力的产业结构及战略布局。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3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洪汝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谢志昆先生、肖建学先生,独立董事易兰女士、秋天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等相关内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步刊登。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内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步刊登。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财会[2019]6号”通知规定结合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及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要求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步刊登。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4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秀珍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会计政策的修订而进行的适当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5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12号)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6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23.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844.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720.00万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于2017年1月10日出具“广会验字[2017]G14003480435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7,205.47万元,原于浙江平湖实施的“装饰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转为永久性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4,313.0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68.06万元,累计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为3,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69.5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公司分别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行分别签署《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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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769903221710588)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已于2019年6月按规定注销。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相关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议案》。为提高短期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短期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用于该类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该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理财产品的选购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该项授权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理财有关授权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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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3,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及“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扩建项目(变更后)”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 截至2019年6月21日,浙江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结转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4.37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履行完毕而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19-6-30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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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该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的时间为2017年1月,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部分使用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主要厂房设施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安排后续部分生产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和安装工作。报告期末,该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已基本完成,主要设备已逐步开始投产,尚未达产。
注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该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的时间为2017年1月,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全部使用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设备的购置和安装等建设工作,项目已于2017年2月提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17年4月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
注3: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该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的时间为2017年1月,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部分使用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主要厂房设施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安排后续部分生产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和安装工作。2018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缓解公司东莞总部的产能限制,公司对经营战略进行调整,将该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300.00万元实施变更,变更后由公司在东莞市常平镇松柏塘村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扩建项目”的建设。变更后,原项目不再投入募集资金,主要设备已逐步开始投产,尚未达产。
注4: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6日、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于四川崇州实施的“家居装饰封边复合材料生产基地项目”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变更,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300.00万元,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扩建项目”的建设。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扩建项目(变更后)”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目前尚未达产。
注5: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6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6号”通知的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情况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同时废止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为解决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公司将按“财会[2019]6号”通知规定结合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及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要求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6号”等通知的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6号”通知相关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具有合理的法规依据;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相关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议案。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会计政策的修订而进行的适当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