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和平、贺静颖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和平、贺静颖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永悦”)以及张和平先生、贺静颖女士(以下简称“减持计划主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上述减持计划主体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六个月内(即自2019年9月12日起至2020年3月1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89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的3.9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
上述减持计划主体西藏永悦、张和平先生、贺静颖女士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本次减持计划范围内将合计持有不低于3,400,000股公司股票转让给公司互联网业务核心负责人王亚朋先生、孙凤良先生和王海营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对团队核心成员的激励及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8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99%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0年3月12日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
(1)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公司互联网业务核心负责人王亚朋先生、孙凤良先生及王海营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和平先生、贺静颖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不低于3,400,000股,具体交易时间、交易数量及交易价格以届时实际成交情况为准;
(2)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减持期间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比例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1)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吉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所持股份,具体减持计划为:
A、减持数量及时间:自本公司所持厦门吉宏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额度将不超过本公司届时所持厦门吉宏股份总数(需减去本公司股东龚红鹰间接持有的厦门吉宏股份)的50%;自本公司所持厦门吉宏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至24个月期间,减持额度将不超过本公司届时所持厦门吉宏股份总数(需减去本公司股东龚红鹰间接持有的厦门吉宏股份)的100%。
B、减持价格:不低于厦门吉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C、减持方式:实施减持计划时,本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由公司予以公告。减持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2)张和平先生、贺静颖女士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A、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厦门吉宏股份数的25%。自本人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厦门吉宏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厦门吉宏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B、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和平先生、贺静颖女士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大宗交易受让方王亚朋先生、孙凤良先生及王海营先生就拟受让上述股份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同意自本次大宗交易受让西藏永悦、张和平先生或贺静颖女士公司股票后至2020年8月31日前,不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或者委托第三方管理上述股票,在此期间内,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同意在上述期间内不进行减持。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西藏永悦、张和平先生、贺静颖女士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西藏永悦、张和平先生、贺静颖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持续关注股份减持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和平先生和贺静颖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2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西安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吉客印”)于2019年9月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钟楼支行签署《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西安吉客印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上述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在董事长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孙公司西安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保证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投资行为,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四、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西安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钟楼支行签订的《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
2、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六个月结构性存款说明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3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江西赣州设立了一家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吉宏”),并于近日收到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长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庄浩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2MA38U6Q13T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1号赣州总部经济区东座(206-6)室
7、营业期限:2019年09月09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不含文物)、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含网上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持股比例100%。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在江西成立全资子公司,系公司根据未来业务发展方向所实施的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进行产品的市场拓展及供应链管理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打造集产品资讯、产品交易、品牌推广、物流配送等信息于一体的供应链管理平台,并可为企业提供配套技术等服务,有利于拓展公司的业务领域,促进公司产业发展与资本运作的有力结合。
2、存在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可能面临市场开拓、行业竞争加剧以及经营管理等风险,公司已充分认识上述风险并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防范和应对。
3、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看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