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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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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
调整基金份额收益支付方式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9-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适应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9月19日起,调整旗下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收益支付方式,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内容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公司就《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基金合同》的基金合同内容摘要部分进行相应修改。

二、修订内容的生效

上述修订自2019年9月19日起生效,《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简称“《托管协议》”)将做相应修改。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简称“《招募说明书》”)登载于指定网站。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cn)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2日

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19年9月1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