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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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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9-028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9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9年9月10日以网络形式送达各董事、监事。经认真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振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振业”)因振业启航程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公司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公司直接持有广西振业97.36%股权,有能力对项目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广西振业为公司提供了同等额度的反担保。此次担保金额在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2019年4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9-013号公告、2019年5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9-017号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9-029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振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振业”)因振业启航程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

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对广西振业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亿元,本年,公司未对广西振业提供过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广西振业未有尚在担保期的余额,此次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已审批的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广西振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5日

注册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0-1号振业青秀山1号9号楼106号

法定代表人:吕红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

股权结构图: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联合会委员会

个人股

深圳市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0.76%

97.36%

1.88%

0.76%

97.36%

广西振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广西振业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三)被担保人广西振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为广西振业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振业启航城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为36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集团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19年9月12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系为了满足广西振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对资金的需求,支持广西振业业务发展,符合集团整体利益。广西振业开发的振业启航城项目位于南宁市吴圩镇,可售面积约13.18万平方米,对应的可售金额远超本次贷款额度,广西振业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公司直接持有广西振业97.36%的股权,有能力对项目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且广西振业已向公司提供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万元)的反担保,公司对广西振业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5亿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1.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40亿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2.64%。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