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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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
公告

2019-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19-053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76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3号》)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进一步补充披露相关信息。

1.关于子公司北京乾景宝生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贷款事项

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与江苏鸿土苗木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乾景宝生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乾景宝生),公司出资1500万元,持股30%。乾景宝生自2018年度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8年度,乾景宝生对外贷款4950万元,计提贷款损失准备1485万元,计提比例为30%;2019年半年报显示,公司未收回贷款总额3550万元,转回贷款减值损失420万元,转回贷款减值损失金额占公司归母净利润33.17%。请公司补充披露:(1)乾景宝生自2018年设立以来,各借款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有,请逐笔逐项说明关联关系情况、贷款期限、贷款利率;(2)2018年度报告期贷款减值损失计提的依据,公司在上年度计提大额贷款减值并在本期转回,是否合规合理;(3)2019年8月20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拟注销乾景宝生,并披露已收回贷款3850万元,转回贷款坏账准备1155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截止2019年8月20日,尚未还款的贷款对象及其信用状况、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未收回贷款的管理主体以及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2.关于公司对外投资事项

公司近年来开展多项对外投资,因相关合同纠纷,未能如期完成投资计划。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公告称,拟以现金4.13亿元收购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尧环保)57.38%股权,此后交易双方陷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9年6月终止收购并提起诉讼。2017年9月,公司子公司北京乾景恒通泊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恒通)作价2000万元收购北京安祥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祥通)100%股权,后因股权转让纠纷,乾景恒通于2018年7月终止收购并提起诉讼。公司称无法对安祥通实施有效控制,于2018年度将安祥通移出合并报表范围,并对包含安祥通的资产组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和商誉减值共计1106.76 万元。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先后公告拟注销子公司乾景大道、乾昇文旅,该两家子公司存续期间均未开展经营业务。请公司补充披露:(1)汉尧环保与乾景恒通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进展情况;(2)结合安祥通前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此后又移出合并报表范围的相关情况,补充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及依据;(3)请公司结合前述对外投资及收购事项,说明相关决策是否审慎合理,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勤勉尽责;(4)根据公司前期披露,上述对外投资标的主营业务与公司经营范围存在差异,请公司结合上述投资标的的经营范围,说明跨行业投资并购的原因,是否出于业务转型的考虑,结合相关对外投资情况,披露公司业务转型的相关安排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3.关于工程结算进度

半年报显示,存货项目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金额为8.52亿元,占存货期末总额98.72%,占总资产比例为46.65%;建造合同累计已发生成本和已确认毛利总额为18.42亿元,已办理结算金额9.85亿元,占比52.5%。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业务流程补充披露具体的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政策;(2)结合存货相关项目,补充披露完工进度的确定方式、计算依据,并结合同行业工程结算等情况,说明公司工程结算进度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结算风险;(3)半年报显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均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累计减值469.95万元,计提比例为0.56%。请公司说明已完工未结算的存货减值计提依据以及充分合理性。

4.关于苗木销售业务

2018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苗木销售收入9088.89万元,占主营收入的25.78%,较2017年出现大幅增长。2018年年报和2019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对江苏鸿土苗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土苗木)应收账款余额为1503.25万元,向鸿土苗木提供借款1500万元;公司向北京恒达园林苗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园林)预付款余额为507.97万元。

工商信息显示,鸿土苗木和恒达园林实际控制人均为陈文帅。此外,陈文帅曾任公司同一控制下兄弟公司北京世纪乾景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实际控制人回全福曾任恒达园林法定代表人。

结合上述信息,请公司说明:(1)公司与鸿土苗木、恒达园林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公司与鸿土苗木、恒达园林之间交易的真实性,按照业务类型列示相关交易的合同金额、定价依据以及收入确认情况;(3)2018年度,公司和鸿土苗木等四家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乾景宝生,公司持股30%,鸿土苗木持股20%。请公司说明,乾景宝生是否存在向鸿土苗木和恒达园林提供贷款的情况,若有,请补充披露相关贷款金额与回款情况;(4)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3号》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收函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9月24 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半年度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