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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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
公告

2019-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9-071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01号)核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65.80万股,并于2018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指派谢吴涛先生、王家海先生为此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019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承销与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中信建投签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之终止协议》,中信建投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中信证券指派孙琦先生、潘锋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续督导相关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17日

附件:(简历)

孙琦先生:保荐代表人,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顾家家居首次公开发行、永和智控首次公开发行、新和成非公开发行、金信诺非公开发行、中恒电气非公开发行、杭州解百重大资产重组、隧道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顾家家居可转债、隧道股份可转债等项目。

潘锋先生:保荐代表人,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董事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四维图新IPO、无锡银行IPO、顾家家居IPO、数字认证IPO、中国国旅IPO、京能清洁能源H股IPO、迪普科技IPO、数据港IPO、京东方非公开发行、外高桥非公开发行、广汇汽车非公开发行、新和成非公开发行、隧道股份配股、广汇能源配股、隧道股份可转债、中国石化可转债、王府井可转债、顾家家居可转债、王府井公司债、山西证券公司债、隧道股份公司债、隧道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杭州解百重大资产重组等。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9-072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12日和2016年12月19日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17年9月2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2017年11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01号)。公司共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67,657,95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71元,募集资金总额2,866,616,698.0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6,403,839.5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40,212,858.48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4月1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8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

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公司控股项目公司渭南明瑞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宣城明宣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开化明化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商洛明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经会议同意设立的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管理,各专户开设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