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19-097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持有公司股份12,239,7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88%)的股东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信弘盛”)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国信弘盛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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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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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信弘盛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公司将继续关注国信弘盛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国信弘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国信弘盛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19-098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济南市济阳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本级)银河路提升改造PPP项目
社会资本方采购预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参与了济南市济阳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本级)银河路提升改造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以下简称“项目”)的投标,该项目实施机构为济南市济阳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本级),代理机构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2019年9月17日发布的 《济南市济阳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本级)银河路提升改造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预中标公示》,公司为本项目的联合中标人(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7,188.30万元。
联合体成员简介
企业名称: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郭代军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交通厅1号院19幢5楼D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69964204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房屋建筑、建筑装修装饰、绿化、建筑智能化、钢结构、机电安装、消防设施、市政公用、电信、地基与基础、土石方、桥梁、隧道、建筑幕墙、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公路交通、园林古建筑、高耸构筑物、电梯安装、建筑防水、防腐保温、金属门窗、预应力、起重设备安装、爆破与拆除、环保、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堤防、送变电、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及道路照明、特种专业、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附着升降脚手架、公路、铁路、体育场地设施工程;销售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预中标项目的主要情况
1、项目名称:济南市济阳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本级)银河路提升改造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预中标社会资本方: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
4、投资估算:27,188.30万元。
5、合作期限:11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10年。
6、中标社会资本方预中标条件:
(1)工程费用下浮率5.2%;
(2)折现率5.9%;
(3)日常运营维护成本下浮率4%;
(4)合理利润率7.2%。
二、项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若公司能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期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三、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资金。
2、2019年9月17日发布的《济南市济阳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本级)银河路提升改造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预中标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4日,由于目前该项目处于预中标公示期阶段,公司能否获得中标通知书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示期结束后,如公司最终成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公司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