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9-063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9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人数7人,实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志宏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及相关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9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9-064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接到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报价”)的通知,拟对交易方案进行调整,交易对方由“中证报价”调整为“中证置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置投”), 中证置投系中证报价全资子公司,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均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 交易标的:公司所持有的中证报价200,000,000股股份。
● 交易金额:22,800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尚需递交公司及中证报价的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存在可能因股东大会不通过,或需进一步补充材料而本次交易不能如期完成等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或无法如期完成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回购公司所持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中证报价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协议约定:中证报价拟以每股1.14元的价格回购公司所持其全部股份,回购金额共计22,80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中证报价的股份。(详见公告编号:2019-057)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1、公司近期接到中证报价的通知,拟对交易方案进行调整,交易对方由“中证报价”调整为“中证置投”, 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均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2、公司根据调整后的交易方案,拟与中证置投签署《股份收购协议》,协议约定:中证置投以每股1.14元的价格收购公司所持中证报价的全部股份,收购金额共计22,80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中证报价的股份。
3、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张志宏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交易尚须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志宏先生任中证报价董事职务,中证置投系中证报价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中证置投进行过交易,亦未发生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6、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及中证报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存在可能因股东大会不通过,或需进一步补充材料而本次交易不能如期完成等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或无法如期完成的风险。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证置投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1号楼1-03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6年04月22日
5、法定代表人:刘志国
6、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酒店管理;销售日用百货;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中证置投系中证报价的全资子公司,具备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依据
1、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中证报价200,000,000股股份。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具有资产评估和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中证报价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以2019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1437号)。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根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中证报价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860,924.07万元,较净资产账面值增值45,991.74万元,增值率5.64%。
根据中证报价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中证置投拟以每股1.14元的价格收购公司所持有的中证报价200,000,000股股份,收购金额共计22,800万元。
详细信息可参见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及相关文件。(公告编号:2019-057)
五、股份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分别为:
甲方:中证置投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定价:乙方同意甲方以每股1.14元的价格收购乙方持有的全部丙方股份(即200,000,000股股份),收购金额共计22,800万元。
3、收购款的支付及工商变更登记:在本次股份收购工商登记备案完成后30日内,甲方将全部收购款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协议各方同意尽最大努力,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东大会决议等必要法律文件,以促成本次股份收购所需要的全部手续尽快完成,并积极配合参加并通过本次股份收购之前的丙方的股东大会。
4、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自乙方股东大会就本次交易审议通过且丙方股东大会通过本次股份收购相关议案之日起生效。
5、其他安排:
(1)乙方在丙方的股东大会通过本次股份收购相关议案后5日内将股权证(股票)交回丙方,丙方在股东大会通过本次股份收购相关议案当天注销该等股权证(股票),并变更股东名册。
(2)乙方同意促使其委派至丙方的董事辞职。
(3)乙方同意在本次股份收购的丙方的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6、相关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陈述、保证、义务或责任,即构成违约行为。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费用、责任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以及律师费)赔偿守约方。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赔偿金总额应当与因该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失相同,上述赔偿包括守约方因履约而应当获得的利益,但该赔偿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7、管辖法律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订、效力、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2)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未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2、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中证报价的股权。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将于当年产生股权处置投资收益约2,800万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志宏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就本次关联交易方案调整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公司与中证置投签订《股份收购协议》,符合公司的规划,能够增加公司的可流动资金。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调整关联交易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次关联交易方案调整事项的发表意见如下:
此次调整关联交易方案仅涉及交易对方的调整,交易定价是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调整后的交易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中证置投发生过关联交易。
十、主要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及中证报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存在可能因股东大会不通过,或需进一步补充材料而本次交易不能如期完成等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或无法如期完成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股份收购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19-065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0月15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华夏东路811号上海南青华美达酒店海景海怡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0月15日
至2019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 年9月25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志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33848922)。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
邮编:200127
电话:021-20219261
传真:021-33848922
联系人:王旭玲、孙雨洁
5、登记时间:2019年10月11日9:30一11:30、13:3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二)鉴于股东大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全文披露,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将对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