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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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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9-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振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修订重组预案,修订后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目前推进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9年9月24日、9月25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征询,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交易预案”),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受到了媒体和投资者的广泛关注。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9】2789号《关于对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公司综合考虑,并与有关各方协商,就本方案修订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贺正刚承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2、通过对标的资产进一步了解、访谈,经各方充分谈判、论证,预计估值达不到重组上市标准,本次重组不会构成重组上市,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公司和重组标的的实际运营情况,本次重组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9年9月24日、9月25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情况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征询,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公告中已披露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未发现需要公司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的信息以前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振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修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修订重组预案,修订后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前期对方案论证不审慎,对是否构成重组上市的认定出现偏差,就此对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目前推进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农牧”)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巨星农牧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9月24日公开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文件。

本次交易的预案披露后,本次交易事项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2019年9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9】2789号《关于对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公司综合考虑,并与有关各方协商,就本方案修订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贺正刚承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2、通过对标的资产进一步了解、访谈,经各方充分谈判、论证,预计估值达不到重组上市标准,本次重组不会构成重组上市,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公司和重组标的的实际运营情况,本次重组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公司将于9月26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修订,并及时披露修订后的预案。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前期对方案论证不审慎,对是否构成重组上市的认定出现偏差,就此对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目前推进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振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9】2797号《关于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修订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函件全文公告如下:

“2019年9月25日盘后,你公司提交公告称,经进一步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明确工作要求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影响重大。你公司筹划重组事项应当审慎论证,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确保重组方案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二、你公司重组财务顾和首发上市保荐机构,应当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和持续督导职责,对重组方案的合规性和可行性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相关方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

三、你公司应当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调整后的重组预案,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解释工作。”

公司收到《工作函》后已将函件转发给相关方,并将根据《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