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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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的更正公告

2019-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19-045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披露了《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4)及《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经事后审核,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上述文件的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正前:

议案审议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更正后:

议案审议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二、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更正前: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三)《关于第十届监事会增补监事议案》

3.01 《关于选举监事候选人吴晓琳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752,81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998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1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50.5247%。

表决结果:通过

更正后: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三)《关于第十届监事会增补监事议案》

3.01 《关于选举监事候选人吴晓莉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752,81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998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1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50.5247%。

表决结果:通过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4)及《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就以上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