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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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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19-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19-05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94元,共募集资金总额76,58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等发行费用5,600.2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0,979.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22号)。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6年3月7日与国泰君安、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滨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9月16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7,831.39万元(含利息收入)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上述专户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近日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