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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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法人变更并换领新营业
执照的公告

2019-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ST东南 公告编号:2019-078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法人变更并换领新营业

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骆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1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登记事项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工商登记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名称: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0085639T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城西工业区

5.法定代表人:骆平

6.注册资本:187836.01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0年6月8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塑料薄膜、塑料制品、锂电池离子隔离膜的生产、销售,光学薄膜、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等新能源的研究开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ST东南 公告编号:2019-079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128、2019129号),因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黄飞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黄飞刚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9年5月1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2019年6月10日、7月10日、8月10日、9月1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2019-052、2019-062、2019-074)。在调查期间,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黄飞刚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销售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并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起六个月期限满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