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9-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19-037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0月5日以Email、微信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李彧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虹中路263号存量工业用地转型项目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情请见2019年10月1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虹中路263号存量工业用地转型项目协议的公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存量工业用地转型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的经营决策效率,把握商业机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存量工业用地转型事项过程的相关手续。授权范围如下:

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存量工业用地转型事项中涉及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说明及报告、签署各项文件协议、办理子公司更名及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上海威尔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与有权部门签署虹中路263号地块之土地用途变更协议或土地出让合同为止。

在办理工业用地转型过程中涉及到的投资及合作事项,将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决策权限履行决策流程。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的会议通知请见2019年10月1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19-038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存量工业用地

转型项目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概述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威尔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器仪表公司”)于2014年2月11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867街坊3丘,即上海市虹中路263号地块的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地块产证登记土地面积为1497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003.62平方米。为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产业的转型升级,依照上海市《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的规定,仪器仪表公司拟与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签署《虹桥镇虹中路263号存量工业用地转型项目协议》,并向政府部门申请将虹中路263号地块转型为研发总部通用类用地。

二、 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

乙方:上海威尔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为加快推进虹桥镇虹中路263号地块存量工业用地转型项目落地,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有关转型事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转型内容及建设规模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实施主体对虹中路263号地块进行转型开发,将工业用地转型为研发总部通用类用地,拆除原有建筑,新建研发楼宇及公益性设施,转型开发后新建总建筑面积约为678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490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2930平方米,最终建设指标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复为准。

2、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内容

1)根据《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沪府办[2016]22号)关于零星工业用地自行开发管理要求的规定,乙方自愿无偿提供不少于4.07%比例的建设用地(初步测算约为609.28平方米)用于公共开放空间。

2)剩余5.93%的公益性建设用地,将由乙方另行提供不少于3996平方米的地上物业(以下简称“公益性设施”)予以弥补,并将产权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镇属企业,定向用于公共服务用途,具体用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相关面积及功能将在规划调整时予以明确,并以最终批复内容为准。

3)乙方根据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地下停车位,同时甲方支持乙方申请对所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初步测算约为609.28平方米)的地下空间进行统一开发,产权归属乙方。乙方将供不少于30个免费地下停车位供甲方使用,其余车位均为有偿使用停车位。

4)甲方将为乙方争取关于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担保金、绩效联动等符合规定的优惠政策。

3、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内,按照规划要求对公益性设施开工建设,在甲方书面催告乙方开工无果的三十个工作日后,乙方同意甲方申请无偿收回出让地块中10%的土地面积,并划拨给甲方自行建设该公益性设施,该公益性设施的建设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最终以经审计的建设费用为准。

2)如乙方未能使公益性设施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内完成竣工验收;或者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乙方拒不向甲方移交该公益性设施并交付包括报建、竣工验收、测绘等在内的建设管理和不动产登记的必备材料的,乙方同意不得享受虹中路263号地块进行转型开发给予的任何优惠政策。

4、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自闵行区政府部门审批通过虹中路263号工业用地转型为研发总部通用类用地之日起生效。如土地转型未能获得政府部门批准,则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 签署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9年4月,仪器仪表公司完成了对公司压力产品生产线的搬迁工作,现阶段虹中路263号厂区内存在较多空间的闲置,利用效率较低。此次与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合作,对项目地块进行改造建设,将存量工业用地转型为研发总部通用类用地是契合上海市的整体土地规划思路的,响应上海市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战略规划的有效举措,该事项亦可加快促进上市公司的产业转型升级。现阶段,项目尚处于论证阶段,签署本协议是申请土地转型手续的必备文件之一,其余相关前置工作均处在准备过程中,现阶段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 风险提示

本次仪器仪表公司拟签署的协议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签署,自闵行区政府部门审批通过虹中路263号工业用地转型为研发总部通用类用地之日起生效;协议中涉及的转型开发及后续建设事项需要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该事项能否获得政府部门批准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结合上述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虹桥镇虹中路263号存量工业用地转型项目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19-039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召开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情况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10月28日(星期一)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15:00至2019年10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拟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2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10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263号6楼会议室)

二、 会议议题

1、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虹中路263号存量工业用地转型项目协议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工业用地转型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上述两项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9年10月1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263号一楼大厅;

2、登记时间:2019年10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地址:上海市虹中路263号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邮编:201103

联系人:殷骏 张峰

电话:021-64656465-650

传真:021-64656828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8 投票简称:威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0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注:请在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在累积投票议案中填写同意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