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9-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9-091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收到股东施延军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1、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198,625,280股,占公司总股本978,313,280股的20.30%,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77,85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总股本的18.18%。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延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137,037,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1%,其中高管锁定股105,116,160股 ,占总股本的10.74%,无限售条件股31,921,820股,占总股本的3.26%。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4,261,3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总股本的12.70%。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施雄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41,6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3,6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总股本的2.41%。

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薛长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19,016,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其中高管锁定股17,496,000股,占总股本的1.79%,无限售条件股1,520,340股,占总股本的0.16%。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7,495,5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总股本的1.79%。

综上所述,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396,31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1%,处于质押状态的股数合计为343,206,800股,占其持股数的86.60%,占公司总股本的35.08%。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9-092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收到股东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1、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198,625,280股,占公司总股本978,313,280股的20.30%,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77,85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总股本的18.18%。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延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137,037,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1%,其中高管锁定股105,116,160股 ,占总股本的10.74%,无限售条件股31,921,820股,占总股本的3.26%。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4,261,3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总股本的12.70%。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施雄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41,6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3,6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总股本的2.41%。

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薛长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19,016,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其中高管锁定股17,496,000股,占总股本的1.79%,无限售条件股1,520,340股,占总股本的0.16%。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7,495,5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总股本的1.79%。

综上所述,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396,31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1%,处于质押状态的股数合计为343,206,800股,占其持股数的86.60%,占公司总股本的35.08%。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光大证券出具的展期证明。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 2019-093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6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的要求,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字火腿”)在收到《关注函》后,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对《关注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公司在互动易上回复投资者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原因,公司重大信息的披露是否存在不及时的情形,是否符合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5条,以及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5.1.16条的相关规定。

回复:

去年以来,公司专注实业,稳步发展火腿产业,快速发展特色肉制品,全力打造产业互联网品牌消费品。作为肉类行业企业,公司一直关注肉类产业发展,并积极丰富产品体系。

经过前期准备,2019年8月16日公司植物肉产品标准备案获得批准,9月30日获得生产许可增项许可。10月7日,公司生产的牛肉味植物肉饼在金字火腿天猫旗舰店上架预售,预售份数为1000份。公司选择在线上平台进行预售的目的,主要是进行产品测试,收集用户对植物肉产品的评价与意见,从而对产品进行改进。至10月10日,平台预售的下单数量为3人共12份,数量较少。

公司认为该事项属于正常的日常生经营活动,且该产品尚属于试生产阶段,在线上平台也仅是小规模预售,且预售上架以后下单数量较少,市场关注情况一般,公司股票价格也未发生重大波动,同时公司判断该事项也未达到《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重大事项披露标准,因此未进行临时公告。

10月10日,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上收到投资者的问题“公司生产的人造肉已经在淘宝旗舰店预售,10月16日发货,是否属实?公司的人造肉是和世界五百强的美国杜邦公司合作生产的对不对?”。本着对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在经过认真核实后,公司做出了答复,答复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在发现2019年10月11日的股价出现异动后,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规定,于下一个交易日即2019年10月14日早间披露了《关于新产品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说明植物肉的销售情况将取决于市场规模和市场认可度,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因此,公司已经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不存在违反《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5条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5.1.16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上回复相关信息的目的是让投资者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真实的业务及发展情况。公司一贯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根据投资者的提问逐一进行回复,回复的相关信息都是依据事实,不存在主观故意夸大事实,也不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如果由于此次对投资者提问的回复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信息的误读,本公司将会吸取教训,在今后信息披露中,一定会恪守客观、谨慎、公平、公正的精神,对未来不确定性的信息更加谨慎处理,如需要披露将会以公告形式告知广大投资者。

问题2:公司生产植物肉产品需要完成的备案和生产许可流程、与其他产品生产所需资质的异同,并请向我部提供备案与生产许可的资质证明文件。

回复:

一、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提交植物肉产品标准备案申请,8月16日获得备案批准;于2019年9月20日提交植物肉生产许可增项许可申请,9月30日获得生产许可增项许可。公司植物肉产品的备案与生产许可流程与其他产品生产所需资质基本相同。

二、公司植物肉产品执行标准备案表及食品生产证可证请见上传的备查文件。

问题3:公司与美国杜邦公司开展技术合作的类型、主要合作内容、合作条款,并请向我部提供与其合作的证明性文件。

回复:

2019年10月11日,公司与美国杜邦公司在中国全资拥有的子公司丹尼斯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尼斯克”)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主要合作内容及条款如下:

(一)合作目标

共享资源、共同创新,以实现各自在各自领域高增长速度的目标。

(二)合作领域

聚焦植物基肉饼及系列植源(植物基)肉产品的技术合作。

(三)合作组织形式

双方共同设立战略合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战略合作方向、项目进展、成果总结等议题。

(四)合作平台

双方将建立产品创新和协作研究两大战略合作平台。

(五)合作项目

双方基于市场趋势和需求,以技术合作平台为依托,开展多层次的近、远期技术合作项目,并对项目进行共同管理,直至达成项目目标。近期项目的完成时限在6个月至3年之内,包括并不限于:

植源(植物基)肉饼

植源(植物基)肉系列产品

(六)合作采购

(七)互惠及保密条款

本协议及其履行亦属于保密信息。

(八)知识产权

在就本协议项下双方合作的所有项目所产生的知识产权(“项目知识产权”),双方同意如下:

双方在合作中产生的项目知识产权按照合作分工给予划分。

双方使用对方公司名称对外宣传,需经对方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并认可宣称内容。

本协议并不构成对任何一方拥有的或被授权的专利、专有技术、商标、字号等的授权或许可。

(九)管辖法律与争议解决

双方在此同意本协议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包括任何有关其存在、效力、违反或终止的问题),均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根据提交仲裁通知时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仲裁庭由壹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语言为中文。

(十)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2019年10月11日起至2022年10月 9日止。

任何一方有权提前三(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而终止本协议。

三、该协议以备查文件上传。

问题4:截至回函日,公司植物肉产品在天猫旗舰店的销售量、销售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植物肉产品的主要客户、订单情况(如有,请提供证明性文件),并结合在手订单情况,说明植物肉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影响。

回复:

一、截至2019年10月17日,公司植物肉产品在天猫旗舰店的销售量为1095份,销售额是142614.31元,占最新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03%。

二、该产品除在天猫平台销售外,公司其他线上平台仅有个别在2019年10月16日下午才上架销售,公司线下渠道未签订植物肉产品订单。公司原有生产设施可满足植物肉产品的目前生产需要,生产能力为每天4吨,但实际生产量取决于市场销售情况。该业务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生产与销售情况将取决于市场规模和市场认可度,公司尚无法预测该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影响程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问题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回复:

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特此回复并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事董事会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