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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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9-07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通知及文件于2019年10月15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纪委书记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纪委书记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的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无锡隽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向无锡隽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4.0亿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股东借款,借款利率8%。无锡隽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双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授权公司经理班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二、以9票赞成、0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增资方式收购武汉两湖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司以增资方式收购武汉两湖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增资金额为28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武汉两湖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6000万元,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司及西藏华富天置业有限公司分别实缴注册资本金28000万元,并分别持有武汉两湖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双方合作开发武汉两湖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武昌区东湖项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9-07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并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无锡隽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之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1.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无锡隽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隽苑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融麒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形成股东借款的原因

本次股东借款的主要用途为:无锡隽苑公司在获取外部融资或项目销售前的必要支出,包括综合建安、其他支出等。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无锡隽苑公司提供金额不超4亿元,期限不超过2年,利率8%的股东借款。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分期向无锡隽苑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3)审批程序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该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被资助对象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隽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7月9日

法定代表人:李亮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梅村新洲路228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1YNTLB86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公司未向无锡隽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股权结构

无锡隽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广州融麒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3.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无锡隽苑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财务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15日,无锡隽苑公司总资产为35,002万元,总负债7万元,净资产34,9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02%。(未经审计数据)

5.无锡隽苑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1、根据无锡隽苑公司所持有项目的可研报告,项目销售回款可以覆盖股东借款及利息;

2、无锡隽苑公司双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3、无锡隽苑公司董事会由4人组成,公司委派2人,董事长由公司派出董事担任;

4、无锡隽苑公司的财务总监和其他部分关键岗位人员由公司派出担任。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询的基础上,基于独立董事的客观、独立判断,就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为无锡隽苑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2、无锡隽苑公司双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执行统一标准,不存在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3、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批准后,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累计批准的处于有效期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51.9亿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有逾期未收回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