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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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9-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19-03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目前,堆龙荣诚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堆龙荣诚”)持有江苏租赁股份总数146,717,498股,占江苏租赁总股本的4.9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堆龙荣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预计所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82,011,498股,不超过江苏租赁总股本的2.75%,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堆龙荣诚持有江苏租赁股份的三分之二。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不低于江苏租赁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堆龙荣诚于2019年9月9日向江苏租赁出具《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告知其持股比例降至5%。后因不了解5%以下股东减持新规则,堆龙荣诚于2019年10月14日和15日分别以每股6.09元、6.05元的价格减持了1,070,500股、32,900股,合计1,103,400股,占江苏租赁股份总数的0.04%,在此向投资者表示歉意。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堆龙荣诚本次减持拟采用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82,011,498股, 不超过江苏租赁股份总数的2.75%,累计不超过堆龙荣诚所持有江苏租赁股份的三分之二,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江苏租赁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上述股东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堆龙荣诚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份锁定期及减持承诺的主要内容:

1. 自江苏租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江苏租赁股份,也不由江苏租赁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持有的江苏租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江苏租赁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3. 在所持江苏租赁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在所持江苏租赁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4. 持有的江苏租赁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持有的江苏租赁股份时,应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江苏租赁,并由江苏租赁及时予以公告,自江苏租赁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以减持江苏租赁股份。

5. 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所持江苏租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6. 自江苏租赁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江苏租赁如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堆龙荣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堆龙荣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