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永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天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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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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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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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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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已披露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事项,截至目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披露出售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股权事项,截至目前,已办理完毕出售光正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的交割相关手续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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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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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 永 麟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9-085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星期二)在会议通知指定的地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7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认为《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9年10月2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10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9-086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7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星期二)在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地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红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9年10月2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10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9-087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