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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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7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0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会展中心小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石凯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1人,董事长李德刚,董事吴振平、程名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董事会秘书白宝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邹彦春、郝志忠、成永久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优质企业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7、议案名称: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8、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9、议案名称:担保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0、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1、议案名称: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2、议案名称:还本付息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3、议案名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0、议案名称: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5.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2、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3、议案名称:债券期限及品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4、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5、议案名称:担保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7、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8、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9、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10、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11、议案名称: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12、议案名称: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13、议案名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引进投资者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暨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表决议案,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7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胜平、石凯、刘振刚、李晓、张小平、宋龙堂、翟金杰、白宝生、邢立广、张卫江、郎吉龙、邹彦春、郝志忠、成永久共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4,916,252,537股,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3、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秀芳、乌日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9-088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0月23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出具的《进行解除股票质押的函》,包钢集团将其质押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公司股权的具体情况

包钢集团于2019年4月23日将持有的包钢股份无限售流通股60,000万股在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办理了期限半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9年4月2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0月22日。详见公司2019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编号:(临)2019-028)。2019年10月22日,包钢集团将上述质押给银河证券的股份到期购回60,000万股,并办理相关解除质押手续。

本次解质押数量为6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

二、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23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00,683.44万股,限售流通股1,390,782.11万股,持股总数量2,491,465.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6%。本次解除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包钢股份股票805,253.40万股,占持有总额的32.32%,占公司总股本的17.66%。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