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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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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成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汤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基于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为了更好地支持广州德昇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州德昇”、“目标公司”或“丙方”)的发展,公司同意与广州德昇少数股东广州市德永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温洪标(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乙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收购广州德昇15 %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广州德昇100%的股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地祥云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德昇30%的股权)。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9-061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科华恒盛”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9年10月24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9-062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永春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1、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4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0月24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9-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