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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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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9-99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15:00至2019年10月24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东路3号民航国际会议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2,353,910,1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83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286,877,8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24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67,032,33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89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人,代表股份72,065,7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0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5,033,4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19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67,032,33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89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882,9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2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03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3%;反对2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追加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0,616,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01%;反对3,293,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71,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295%;反对3,293,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婧雅、李云平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