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程先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喻海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方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动说明
单位:元
■
(二)利润表项目的变动说明
单位:元
■
(三)现金流量表变动说明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现金收购Perfect Trend Ventures Ltd100%股权及Dongren Singapore Pte Ltd100%股权方式间接收购Bioton S.A. 31.65%股权的议案》,约定公司以现金人民币44,790.00万元购买宁波保税区东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东人”)持有DONGREN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东人”)100%股权,以现金人民币26,840.00万元购买Kelipond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Kelipond公司”)持有Perfect Trend Ventures Ltd.(以下简称“Perfect Trend公司”)100%股权。
因新加坡东人持有波兰华沙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Bioton S.A.(以下简称 “佰通公司”)19.79%股权,Perfect Trend公司持有佰通公司11.86%的股权,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后,公司将以合计人民币71,630.00万元取得新加坡东人100%股权,Perfect Trend公司100%股权的形式,最终取得佰通公司31.65%的股权,成为佰通公司第一大股东。
因本次交易涉及外汇支付,需向浙江省发改委、商务部门、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履行报批、登记或备案等程序。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向浙江省发改委、商务部门、外汇管理局的报批、登记和备案程序,正在办理股权交割程序。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9-066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5名离职员工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1人因退休离任并申请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进行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9年04月0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核心管理人员、核心研发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核心骨干等人员以定向发行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400万股,授予人数217人,授予价格6.7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2019年04月04日至2019年04月13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发布了《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未有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4月1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19-030)。
3、2019年04月24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4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33)。
4、2019年0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5月9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授予价格由6.76元/股调整为6.66元/股。同时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5月22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5、2019年6月,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缴款验资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涉及股份数7.0万股,公司最终向212名首次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2,393.00万股,授予价格6.66元/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6月19日,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6月1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二、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三条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到期未重新签订,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离职或劳动合同到期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个人所得税。”及第八条规定:“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乔博、吴中军等合计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1人因退休离任并申请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回购注销上述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00万股,占回购前已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2,393.00万股的1.42%,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123,090.46万股的0.03%。
2、回购价格和定价依据
根据《2019年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三条和第八条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6.66元/股,回购款共计人民币226.44万元。
3、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至 1,230,564,577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本次回购注销后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原激励对象乔博、吴中军等合计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1人因退休离任并申请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4.00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6.66元/股,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26.44万元。
我们认为上述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
《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2019年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由于原激励对象乔博、吴中军等合计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1人因退休离任并申请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草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董事会已就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事由、数量、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尚待股东大会审议后履行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法定程序。
九、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19 股票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9-067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地了解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沟通促发展理性共成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网上互动交流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星期二)下午15:30-17:00。
届时公司董事长程先锋先生、财务总监喻海霞女士、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冯德崎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将与投资者通过网络在线交流的形式就公司治理、经营发展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与交流。(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9-063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2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程先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详见2019年10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65),和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三条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到期未重新签订,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离职或劳动合同到期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个人所得税。”及第八条规定:“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乔博、吴中军等合计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1人因退休离任并申请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此,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4.00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6.66元/股,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26.44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2019年10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9-064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2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国汉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审议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等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原激励对象乔博、吴中军等合计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1人因退休离任并申请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草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9-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