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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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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浩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华生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岳晓阳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10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淮南百大商厦有限公司原财务总监彭浩因涉嫌将面值总额约8600万元的预付卡盗出非法发行生效,且资金去向不明,被淮南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公安机关将彭浩抓捕归案。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减值的要求,对本案涉及的2017年底淮南百大软件记录售卡金额与会计凭证记录的售卡回款差额8522.35万元全额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印发《刑事判决书》【(2018)皖0402刑初215号】,对淮南百大原财务总监彭浩涉嫌挪用资金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作出一审判决。有关该案件的具体进展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19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25)。

2、2019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安徽乐普生担保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由我司持有全部股东权益的子公司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债权转让合同》,以 975.82 万元受让合肥建投拍得的海南乐普生债权资产(含安徽乐普生担保的债权)。合家福公司受让债权后向法院申请了对海南乐普生强制执行,2019 年 8 月 8日,合家福公司、安徽乐普生与海南乐普生、原股权转让方王义经过协商,就合家福公司申请执行海南乐普生案件达成和解,海南乐普生向合家福公司偿还款项1120 万元,由王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免除安徽乐普生对合家福公司的连带清偿责任。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海南乐普生偿还的 1120 万元款项。有关受让该项担保债权的具体进展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受让担保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28)。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 浩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9-34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2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监事会主席袁卫东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16号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9一36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 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会〔2019〕16号通知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16号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9-33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2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其中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 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通讯表决票及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9-35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