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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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公告

2019-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19-036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89,387,160股,占公司总股本89.09%;其中通过蓝星集团-国泰君安-19蓝星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6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36%。

● 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主要内容:蓝星集团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换购国联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本次基金份额认购”),拟认购不超过26,819,0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股票价值对应的基金份额,蓝星集团承诺在该基金成立后90天内不减持使用本公司股票认购获得的基金份额。

一、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认购证券投资基金属于非交易过户行为,所涉及股票占用竞价减持额度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认购期间及认购生效之日起90日内,不再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在基金成立后90日内不减持使用股票认购获得的基金份额。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2006年中国蓝星总公司(蓝星集团前身)在星新材料股权分制改革方案中原非流通股上市流通做出特别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数量占星新材料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星新材料的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注:控股股东在持有上述股份后,星新材料于2008年更名为蓝星新材,蓝星新材于2015年更名为安迪苏。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参与认购的股份数量和认购的基金份额以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