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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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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一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良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向77名激励对象授予1,033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17年3月8日,公司完成了对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授予的审核与登记工作,公司最终实际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1,018万股限制性股票。

因原股权激励对象刘卫军、钟作杰离职,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17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215元/股,按照《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达成,除因4名原激励对象离职需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6万股外,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份总数共计1,790万股。根据《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期的解锁比例为40%,故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6万股,占公司解锁时股本总额的0.75%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716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4月10日上市流通。

因原股权激励对象刘鹏等7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144.4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215元/股,按照《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刘卫军、钟作杰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尚未办理完毕,本次拟一并办理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即本次共回购注销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314.40万股,回购价格为2.215元/股。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2月12日,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已达成,除因王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2.80万股,占公司解锁时股本总额的0.41%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472.8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4月17日上市流通。

因原股权激励对象王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王海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6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215元/股,按照《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7月19日,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手续。

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2月11日、2月18日、3月10日、2018年1月26日、2月1日、3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7-005、006、011、012、013、014、015、024、2018- 002、003、005、008 、017、025、028、059、060、065、2019-008、016、017、023、024、030号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8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传签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一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详见2019年10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FENGLIN INTERNATIONAL LIMITED(丰林国际有限公司)提名,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刘一川先生、王高峰先生、魏云和先生、王海先生、SAMUEL NIAN LIU先生、詹满军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张树国先生、SONG DONG JIN先生、谢秋平女士。

新一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计算,至2022年9月18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召集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在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1233号丰林集团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丰林集团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40)。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丰林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非独立董事:

刘一川:

1945年1月生,本科学历,香港企业家。曾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华中分公司副总经理、亚美工业有限公司(美国)总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西壮族自治区香港籍政协委员、广西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广西南宁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现任丰林集团董事长,丰林国际董事、丰林(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Capital Bay Limited董事、丰林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丰林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冠杰布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工业园区刘古亮高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Apex Business Investment Limited董事、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副会长、广西协力扶助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香港广西贫困教育基金会理事。

王高峰:

1957年8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获国际职业经理人、中国首批特级林业职业经理人资质。2017年12月被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授予“中国林产工业终身荣誉奖”,参与多项行业标准的起草及制定。曾任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原福州人造板厂)福州人造板中密度车间副主任、机电车间主任、中密度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兼总调度长、副厂长、厂长(法人代表);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丰林集团董事、总经理、首席科学家。

魏云和:

1966年5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任福州人造板厂分厂副厂长、党支部书记、分厂厂长;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安徽东盾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木业事业部总经理、漳州中福、龙岩中福、建瓯福人三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丰林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王 海:

1981年11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毕业于美国密歇根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毕业于长江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8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验,负责参与多家中国大型国有及民营企业的境内外上市和并购重组项目。曾任中诚信证券评估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恒泰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麦格理资本投资银行部金融机构组高级分析员;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丰林集团董事长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部经理。现任丰林集团董事、财务总监。

SAMUEL NIAN LIU:

1974年1月生,美国国籍,硕士学历。先后毕业于德克萨斯州奥斯丁分校工程学院、美国马里兰州大学史密斯商学院。曾任日本三菱电机有限公司半导体事务部设计工程师;美国空气制品和化工有限公司财经分析员、外汇交易员和财资经理;美国FMC化工公司高级财资经理;丰林集团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丰林集团董事,南宁博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詹满军:

1982年3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在读博士,专攻木基复合材料方向,高级工程师。2005年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西南林业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曾任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质管经理,丰林集团研发部经理,丰林亚创(惠州)人造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丰林集团董事、首席技术官、研发部经理兼丰林亚创(惠州)人造板有限公司总经理。

2、 独立董事:

张树国:

1960年5月生,中国国籍,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历。律师。曾任广州军区政治部企业局干部;桂林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桂林远兴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广西欧亚嘉华律师事务所所长,丰林集团独立董事。社会兼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常委、全国人大立法专家库专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统战部、司法部“同心律师服务团”成员、广西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促进会广西区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广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名誉会长、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特邀监察员;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特约评论员。中国-东盟博览会首席法律顾问。同时兼任多家国际组织、政府机构、主流媒体和国内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SONG DONG JIN:

1964年8月生,加拿大国籍,硕士学历。毕业于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主修人造板专业,发表的论文“Localized properties in flakeboard:A Simulation Using Stacked Flakes”刊登在杂志《Wood and Fiber Science》上获年度提名奖。先后在瑞士木材公司担任亚洲销售和首席代表,熟悉国内外木材产业发展动态及趋势。现任丰林集团独立董事,上海傲木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谢秋平:

1977年8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毕业于天津大学。注册会计师,曾任中诚信证评评级总监、中诚信证评副总经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审贷官。现任丰林集团独立董事,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9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华先生主持。出席会议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表决方式全体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第四届监事会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为:王筱东、高山,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职代会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计算,至2022年9月18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筱东先生:1979年12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香港理工大学。2009年度获得微软“董事长”奖,2013年受聘广西自然科学类八桂学者。曾任南方报业集团南方网软件工程师;微软公司平台及开发技术部高级经理;丰林集团副总经理;现任丰林集团首席信息官,广西慧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智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山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曾任湖北省京山县粮食局罗店粮管所出纳、丰林集团下属南宁工厂会计。现任丰林集团监事、财务部出纳。

证券代码:601996 证券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0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1233号丰林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5日

至2019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19年11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 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4日一2019年11月14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 14:00一17:00。

4、 联系电话:0771一6114839 传真:0771一4010400 邮编:530221

5、 联系人:汪灏、陈斌

六、其他事项

● 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

●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丰林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996 公司简称:丰林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