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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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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3版)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公司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或较低风险型。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人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通过购买适度的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25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为人民币210,000万元(含本次)。以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205,000万元。

截至2019年10月25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为人民币58,100万元(含本次)。以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49,700万元。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保本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9-084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0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剑先生主持,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姜辉先生、独立董事杨荣华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计浩先生、蔡标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陆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黄萍萍、张楚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9-085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张剑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一)选举张剑先生、陈述先生、蒋伏心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由董事长张剑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选举王延龙先生、马野青先生、姜辉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审计委员会决议选举王延龙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三)选举马野青先生、张剑先生、王延龙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意提名委员会决议选举马野青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四)选举蒋伏心先生、马野青先生、蒋金华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选举蒋伏心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一)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聘任陈述先生担任公司总裁、总法律顾问;

(二)根据总裁陈述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九届董事会聘任蒋金华先生、丁海先生、单晓敏女士、陆备先生和毕金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李宁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助理;

(三)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聘任陆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根据总裁陈述先生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聘任宋卫斌先生担任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

(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第九届董事会聘任陆飞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效率,根据省国资委工作要求和《关于对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的报告》的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度公司金融证券投资存量规模的议案》

根据资管新规和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分析,结合前三季度的投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至2019年年底金融证券投资存量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增加至2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2019年度公司金融证券投资存量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简历:

陈述先生:1965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国际商务师。曾任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总法律顾问。兼任开元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

陈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蒋金华先生:1964年3月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国际商务师。曾任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党委委员。兼任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省轻工业行业协会会长,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南京市进出口商会副会长。

蒋金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3,037股,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丁海先生:1970年3月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国际商务师。曾任江苏开元国际集团畜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畜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其间挂职东海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畜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兼任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汇鸿宝贝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省孕婴童用品协会会长,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副会长。

丁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之外,丁海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单晓敏女士:1972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任东海县副县长,连云港市海州区委副书记、代区长,连云港市海州区委副书记、区长,连云港市新浦区委副书记、代区长,连云港市新浦区委副书记、区长,连云港市海州区委副书记、区长。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兼任江苏汇鸿东江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

单晓敏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陆备先生:1966年4月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任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兼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信汇鸿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汇鸿瑞盈时尚供应链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陆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毕金标先生:1970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国际商务师。曾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监察室副主任,投资发展部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企业管理部总经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兼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汇鸿浆纸有限公司董事长。

毕金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宁先生:1972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国际商务师。曾任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任公司信息中心总监,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莱茵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董事。

李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8,996股,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宋卫斌先生:1964年11月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资金运营中心总监。兼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汇鸿宝贝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监事,开元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陆飞女士:1987年5月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任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任江苏汇鸿瑞盈时尚供应链运营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9-086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顾晓冲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顾晓冲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

简历

顾晓冲先生:

1964年10月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企划部总经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金融证券部总经理。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产业并购中心总监。兼任江苏汇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顾晓冲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9-08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度公司金融证券

投资存量规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公司金融证券投资存量规模的议案》,公司根据资管新规和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分析,结合2019年前三季度的投资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申请将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至2019年年底金融证券投资存量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增加至2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初预算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年度金融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确定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2019年底公司金融证券投资存量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该额度审批通过后可滚动使用。

二、调整额度情况

为适应2019年金融证券投资市场行情,争取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取得更好的收益,提升资产回报率,公司拟将2019年度存量规模不超过2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25亿元。该额度审批通过后可滚动使用。

三、调整的必要性

2019年,公司通过提升专业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风险控制,获得了较好的金融证券投资收益。公司及时优化了产品结构、仓位水平,建立了严格的回撤机制,有效管控了投资风险。结合目前在手产品的实际情况,对存量规模进行适度调整,有利于抓住市场机遇,获取更好的投资收益。

四、投资方式与范围

为严控投资风险,新增存量规模仍按照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标准实施管理,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资管”)和江苏汇鸿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汇升”)以自营投资或通过信托、证券、基金公司等第三方通道和私募平台进行投资。其他子公司在投资额度范围内,需通过汇鸿资管或汇鸿汇升实施投资(新股申购及经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所有新增投资需进行备案或审批后方可实施。投资仅限证券投资产品,具体包括:股票(含新股申购)、基金、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票定向增发和其他金融衍生品等。

五、金融证券投资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六、风险揭示及其控制措施

金融证券投资具有高波动性及高风险特征,受市场环境、政策变化、投资策略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将通过做好投前调研、仓位控制、结构配置、实时跟踪等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七、金融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金融证券投资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投资风险适度的产品,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应收益。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9-088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39号)文件,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