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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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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杨增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超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玉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利润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增利

日期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19-109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张禾女士、李志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苗拥军、张亚循先生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杨增利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招商证券关于安图生物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安图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19-110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明明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19-111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生物”、“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就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7号)核准,于2019年6月28日公开发行68,297.9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682,979手(6,829,79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2,979,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214,108.90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4,764,891.10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19年7月4日全部到位,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勤信验字【2019】第003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体外诊断试剂产能扩大项目”和“安图生物诊断仪器产业园项目”中的“体外诊断仪器研发中心”子项目,用于做大做强公司现有主业。

体外诊断试剂产能扩大项目的主要产品包括磁微粒化学发光法检测试剂和微生物检测试剂,建设内容包括磁微粒化学发光法检测试剂生产车间及辅助、微生物检测试剂生产车间及辅助、磁微粒化学发光检测试剂质检实验室、微生物检测试剂质检实验室、仓库、办公及其他配套设施。本项目位于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邻经开第十六大街,西邻经开第十五大街,南邻经南八北一路,项目建成后将扩大公司体外诊断试剂的产能,满足不断发展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现有生产场地较为紧张,开始制约试剂的生产运营,需要进一步增加生产面积,但体外诊断试剂产能扩大项目计划实施地点建设需要一段时间,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做以下调整:

1、拟在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园中对少量已建成的生产场地进行改扩建设;

2、拟在原自建厂房之外再租赁实施地点进行研发生产。拟在未来两、三年内,陆续租赁场地5000平方米。拟租赁场地仍在郑州的原实施场地附近。

公司相关部门已对上述地点进行筛选考察,现依据体外诊断试剂产能扩大项目建设进展,拟在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园区内实施改扩建少量生产场地及未来两、三年内在郑州的原实施场地附近租赁场地以满足公司体外诊断试剂产能扩大项目进度。

三、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情况及影响

1、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方式也无变化,对项目实施进度无重大影响;

2、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经公司审慎分析、反复研究,充分论证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增加部分项目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背景、市场需求、技术方案、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经济效益预测仍与公司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并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实施地点对募投项目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且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有助于提升经营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安图生物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安图生物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658 公司简称:安图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