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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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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承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建龙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建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不对2018年比较期间信息进行重述。因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引起的差异调整直接计入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9-07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马国庆先生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尚须经监管机构核准。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各位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80)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9-07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9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密、违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878 公司简称:浙商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