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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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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江泓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莹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玲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香河万通项目进展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地产”或“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与北京茂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茂新”)就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万通”)70%的股权转让签署了《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向北京茂新转让了其所持的香河万通70%的股权,双方在运河国际生态城项目的开发建设事项中展开合作。经各方友好协商,于2019年9月27日签署了《关于〈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权利与义务概括转移之协议书》,将《股权转让协议》(包括协议附件及其他与《股权转让协议》相关协议)中北京茂新享有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牡丹江世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事项已经万通地产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股权交易正在进行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万通地产关于签署《关于〈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权利与义务概括转移之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泓毅

日期 2019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股票代码:600246 编号:2019-053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9月份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一房地产》的要求,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年1-9月份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公司2019年1-9月份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2019年1-9月份,无新增土地储备。

二、公司2019年1-9月份开竣工情况

2019年1-9月份,公司在建面积37.35万平方米;无新开工及竣工面积。

三、公司2019年1-9月份销售情况

2019年1-9月份,公司累计实现销售面积2.34万平方米;销售额约59,388万元。

四、公司2019年1-9月份出租情况

2019年1-9月份,公司累计已出租房地产面积11.30万平方米;累计实现合同租金收入约18,498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公司2019年1-9月份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

1、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

2、租赁情况:

公司代码:600246 公司简称:万通地产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