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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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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东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贵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岩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所持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生产煤炭4,035.38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18.62%;销售煤炭6,497.29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4.84%,其中,铁路外运销售煤炭3,898.65万吨,煤矿及发运站地销2,598.64万吨。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89,073.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32%,主要由于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收入增加所致。截至报告期末,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化工品84.65万吨,销售化工品83.49万吨,实现营业收入38.64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6,427.9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53%,主要由于煤炭价格下降,灾害治理产量增加导致土方剥离费增加使得煤炭生产成本增加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东海

日期: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9-04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的

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一一煤炭》的要求,特公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

煤炭产量1,636.00万吨,同比增长16.67%;销售煤炭2,288.67万吨,同比增长2.77%;实现销售收入855,511.32万元,同比减少2.80%;实现销售成本573,589.83万元,同比增加1.20%;实现销售毛利281,921.50万元,同比减少10.03%。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900948 公司简称:伊泰B股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