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安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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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梁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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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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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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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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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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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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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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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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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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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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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马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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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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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电话:0471-4972675
客服电话:400196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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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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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 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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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89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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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国元证券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倪凌
联系电话:0551-62257039
客服电话:95578,4008888777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10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韩秀萍
电话:010-85127609
客服电话:95376
公司网址:www.mszq.com
(109)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剑秋
联系人:张苏怡
电话:025-52278981
传真:025-52278733
客服电话:400-828-1288
公司网址:www.ftol.com.cn
(110)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杨一新
电话:021-50206002
传真:021-50206001
客服电话:021-502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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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龙华东路868号绿地海外滩办公A16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孙平
电话:025-66046166
传真:025-56663409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112)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701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31号院九思文创园5号楼501室
法定代表人:杨雅琴
联系人:卢荻千
电话:021-63339527
传真:0532-66728591
客服电话:400 8189 598
公司网址:https://www.hongtaiwealth.com/index.html
(113)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联系人:郑媛
联系电话:021-20655746
电话:021-20655588
客服电话:956011
公司网址:www.huajinsc.cn
(11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4层、18-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4、18-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胡芷境
联系电话:0755-88320851
客服电话:95532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invs.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法定代表人:夏理芬
电话:021-2053 7888
联系人:薛程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范佳斐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公司电话:(021)2228 8888
公司传真:(021)2228 0000
签章会计师:蒋燕华、骆文慧
业务联系人:蒋燕华
四、基金名称
财通安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在保持投资组合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投资的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397 天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投资策略
本基金力争在保持投资组合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目标久期策略及凸性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杠杆投资策略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1、目标久期策略及凸性策略
本基金所投资的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的债券资产。在组合的久期选择方面,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宏观面的各个要素,主要包括宏观经济所处周期、货币财政政策动向、市场流动性变动情况等,通过对各宏观变量的分析,判断其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方向和程度,从而确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久期的合理范围。并且动态调整本基金的目标久期,即预期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组合久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适当延长组合久期,从而提高债券投资收益。
由于债券价格与收益率之间往往存在明显的非线性关系,所以通过凸性管理策略为久期策略补充,可以更好地分析债券的利率风险。凸性越大,利率上行引起的价格损失越小,而利率下行带来的价格上升越大;反之亦然。本基金将通过严格的凸性分析,对久期策略做出适当的补充和修正。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本基金除了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平移的影响之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趋势的预测,据此调整债券投资组合。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子弹型策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型策略。
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信用债包括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
在投资市场选择层面,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信用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变化、流动性情况和市场规模等,相机调整不同市场的信用债券所占的投资比例。
在品种选择层面,本基金将基于各品种信用债券类金融工具信用利差水平的变化特征、宏观经济预测分析和信用债券供求关系分析等,综合考虑流动性、绝对收益率等因素,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在各种不同信用级别的信用债券之间进行优化配置。
4、杠杆投资策略
在综合考虑债券品种的票息收入和融资成本后,在控制组合整体风险的基础上,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通过正回购融资操作来博取超额收益,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8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剩余期限不超过 397天的债券资产,所以本基金选取中债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短期债券指数,对短期债券价格变动趋势有很强的代表性,能较好的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策略,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价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随着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暂停或终止发布或变更名称,或者推出更权威的能够代表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履行适当程序后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
。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的港股。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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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财通安瑞短债债券A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8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财通安瑞短债债券C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8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财通安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9年03月20日-2019年6月30日)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财通安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9年3月20日-2019年6月30日)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按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计提:
H=E×0.4% ÷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重要提示”部分
(1)增加了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
(2)增加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概况;
(2)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1)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2)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3)更新了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4)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更新了部分销售机构方面信息;
(2)更新了注册登记机构法定代表人信息。
5、“六、基金的募集”部分
(1)更新了基金募集信息。
6、“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
(1)更新了基金合同的生效信息。
7、“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1)增加了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开始办理时间信息;
(2)增加了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信息;
(3)增加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信息。
8、“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1)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
9、“十、基金的业绩”部分
(1)增加了基金的业绩。
10、“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
(1)更新了托管协议的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信息。
11、“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1)更新了2019年2月16日至2019年8月27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上接33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