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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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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9-05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9年11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分别是杨作军、杨澄宇、叶郁郁、鲁贤、王绍建、厉小芳、李根美、鲁爱民、费忠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作军先生主持。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的议案,并提请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补偿依据的确认:

为了更好的解决温州房开的历史遗留问题,温州房开委托温州华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华明”)以2019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其持有的温州市核心片区洪殿单元C-14地块建设工程项目拟建成后出售的住宅销售价格进行评估咨询,温州华明出具了《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了解温州市核心片区洪殿单元C-14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出售的住宅销售价格评估咨询报告》(温华评咨报字[2019]0112号),委估资产在评估咨询基准日可能实现的销售价格评估结果为人民币27,580.00元/平方米。

同时,以1999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温州房开持有的温州市鹿城区灰桥路口东方花苑东区商住楼建成后出售的住宅销售价格进行评估咨询,温州华明出具了《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了解温州市鹿城区灰桥路口东方花苑东区商住楼建成后出售的住宅销售价格追溯性评估咨询报告书》(温华评咨报字[2019]0113号)委估资产在评估咨询基准日可能实现的销售价格评估结果为人民币3,930.00元/平方米。

2.补偿金额的确认:

根据上述相关评估报告的结果,温州房开持有的项目地块建成后每平方米拟出售的均价自1999年8月31日至2019年7月31日的增值率为601.78%。[计算公式:每平方米的增值率=(27580-3930)/3930*100%=601.78%]。

本次补偿方案对于原68户意向购房户所交定金100,500.00元资金,视同其于1999年购买相应面积的商品房,其历时20年所实现的增值即为每户的定金实现增值额100500*601.78%=604,788.90元。故本次温州房开将与认同本次补偿方案的相关意向购房户签署《补偿协议》,补偿其604,788.90元,同时保留其定向销售购房资格,销售价格将根据市场价确定。

3.补偿资格的确认:

原68户意向购房户中,认可并同意温州房开本次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的意向购房户应当自收到温州房开发出的《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补偿协议》获得本次补偿资格;逾期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意向购房户视为不同意本补偿方案,公司建议其通过司法程序另行解决。

4.补偿金额的领取:

认同本次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并与温州房开签署《补偿协议》的预交定金客户,可以直接放弃购房,提取现金,终止原预交定金法律关系;也可以将其补偿款自动转换为购房款,待“温州市核心片区洪殿单元C-14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建成之后销售时抵做购房款,如客户在项目销售时放弃其定向销售购房资格的,以现金方式领取补偿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全权办理本次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解决温州房开历史遗留问题,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室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的方案内容,全权办理与温州房开历史遗留问题有关的全部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9-054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1月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周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的议案;

1.补偿依据的确认:

为了更好的解决温州房开的历史遗留问题,温州房开委托温州华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华明”)以2019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其持有的温州市核心片区洪殿单元C-14地块建设工程项目拟建成后出售的住宅销售价格进行评估咨询,温州华明出具了《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了解温州市核心片区洪殿单元C-14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出售的住宅销售价格评估咨询报告》(温华评咨报字[2019]0112号),委估资产在评估咨询基准日可能实现的销售价格评估结果为人民币27,580.00元/平方米。

同时,以1999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温州房开持有的温州市鹿城区灰桥路口东方花苑东区商住楼建成后出售的住宅销售价格进行评估咨询,温州华明出具了《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了解温州市鹿城区灰桥路口东方花苑东区商住楼建成后出售的住宅销售价格追溯性评估咨询报告书》(温华评咨报字[2019]0113号)委估资产在评估咨询基准日可能实现的销售价格评估结果为人民币3,930.00元/平方米。

2.补偿金额的确认:

根据上述相关评估报告的结果,温州房开持有的项目地块建成后每平方米拟出售的均价自1999年8月31日至2019年7月31日的增值率为601.78%。[计算公式:每平方米的增值率=(27580-3930)/3930*100%=601.78%]。

本次补偿方案对于原68户意向购房户所交定金100,500.00元资金,视同其于1999年购买相应面积的商品房,其历时20年所实现的增值即为每户的定金实现增值额100500*601.78%=604,788.90元。故本次温州房开将与认同本次补偿方案的相关意向购房户签署《补偿协议》,补偿其604,788.90元,同时保留其定向销售购房资格,销售价格将根据市场价确定。

3.补偿资格的确认:

原68户意向购房户中,认可并同意温州房开本次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的意向购房户应当自收到温州房开发出的《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补偿协议》获得本次补偿资格;逾期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意向购房户视为不同意本补偿方案,公司建议其通过司法程序另行解决。

4.补偿金额的领取:

认同本次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并与温州房开签署《补偿协议》的预交定金客户,可以直接放弃购房,提取现金,终止原预交定金法律关系;也可以将其补偿款自动转换为购房款,待“温州市核心片区洪殿单元C-14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建成之后销售时抵做购房款,如客户在项目销售时放弃其定向销售购房资格的,以现金方式领取补偿款。

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周前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9-055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矮凳桥92号东日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20日

至2019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9年11月19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温州市矮凳桥92号东日大楼7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325003

电 话:0577-88812155

传 真:0577-88842287

联 系 人:谢小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