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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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
已全部完成换股暨摘牌的公告

2019-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9-056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

已全部完成换股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18美盛E1”发行债券已全部完成换股,总计换股22,058,82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909,572,725)的2.43%。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美盛控股仍持有公司股份321,391,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3、本期债券摘牌日为2019年10月28日,即于2019年10月28日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转让交易。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公司”)的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控股”)于2016年12月2日发行了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8美盛E1”、债券代码“117123.SZ”)。本期债券自2019年5月15日起进入换股期。近日,公司收到美盛控股的换股情况通知,18美盛E1尚存续债券张数为0张,本期债券已全部完成换股。本次换股后,美盛控股仍持有公司股份321,391,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现将有关换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换股情况

1、控股股东换股情况

2、控股股东本次换股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换股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换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章制度的规定。

3、18美盛E1发行规模为150,000,000元,截至本公告日,本期债券已全部完成换股,尚存续0张。

4、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5、本期债券摘牌日为2019年10月28日,即于2019年10月28日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转让交易。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9-057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公司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控股”或“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小强先生及新昌县宏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投资”)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574,36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公司于近日收到美盛控股及宏盛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美盛控股、赵小强先生及宏盛投资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美盛控股、赵小强及宏盛投资减持股份情况

2、美盛控股、赵小强及宏盛投资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美盛控股承诺:2012年9月11日美盛控股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宏盛投资在美盛文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对于其持有的股票流通自愿承诺限制,限制流通期限是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于对公司文化生态圈构建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文化生态化运作的发展信心,承诺自公司上市起48个月内锁定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即2016年9月11日前,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美盛控股和宏盛投资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说明

1、 截至目前,美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减持计划,与已披露减持计划一致。

2、 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 美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继续履行承诺, 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3、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 美盛控股及宏盛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9-058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日及2018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19年2月1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至少应当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已支付的总金额等,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买入相关股票。

二、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回购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应当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股权转让事宜,若交易完成,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详情参见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及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故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细则》等相关要求,根据市场情况、资金安排实施回购,并在回购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9-059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2019年10月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120号),该函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赵小强、郭瑞、张丹峰、竺林芳: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你公司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控股”)通过间接划转款项的形式占用你公司资金。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期间,美盛控股及关联方累计转出你公司资金共计15.38亿元,截至2018年底未归还占用资金余额为12.45亿元,上述占用资金于2019年4月28日归还完毕,导致你公司2018年一季报、半年报及三季报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二、2018年11月,你公司与美盛控股签订深圳市同道大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道大叔”)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2.175亿元的价格向美盛控股购买其持有的同道大叔72.50%的股权。你公司于2018年11月完成同道大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12月支付全部交易对价,并直至2019年4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并披露。你公司存在未对重大关联投资事项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未按规定及时对重大事项进行临时公告的情形。

三、2018年期间,你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未经公司审议程序直接将募集资金18.20亿元划转至普通账户。你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未按规定披露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2019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亿元。截至2019年4月30日你公司未作业绩快报修正。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0亿元,比业绩快报减少269.10%。你公司未及时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确认的损失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未及时就相关资产减值事项对业绩快报进行修正,存在业绩快报修正不及时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五条规定。董事长赵小强作为实际控制人,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及信息披露违规负有主要责任,总经理郭瑞、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丹峰和时任财务总监竺林芳未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赵小强、郭瑞、张丹峰、竺林芳予以警示。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你公司应于2019年11月15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高度重视浙江证监局在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坚决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依法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