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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19-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2019-161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应大成先生持有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8,5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5%。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回购注销15,42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85,296,348股变为469,871,348股,股东持股比例也作相应调整;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187,948,539股,新增股份于2019年10月16日上市流通,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由469,871,348股变为657,819,887股,股东持股数也作相应调整。)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收到股东应大成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11月5日,应大成先生未实施减持,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1、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披露《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5)、于2019年8月20日披露《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709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对《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于2019年9月18日披露了《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9-132)、《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3)。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天津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变为公司对关联方提供担保并增加保障措施的议案》等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的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同日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本次重组实施完毕。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等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9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治理结构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减持人承诺要求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