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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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19-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9-106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接到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知,其均已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所涉及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857,008股,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朱江先生、王利伟先生、宋华梅女士、陈宏民先生、刘静先生、宋晓霞女士(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2019年10月31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

二、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主体已全部完成增持计划。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不存在短线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行为,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增持计划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增持的股票自本次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锁定6个月,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