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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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度第3次分红的
公告

2019-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1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不超过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果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其基金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2、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者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由于向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分红款小于2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该客户的现金分红款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

4、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7日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网金B;场内代码:502038)2019年11月5日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9780元,相对于当日0.7423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31.75%,截止2019年11月6日,网金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8890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网金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网金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网金B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份额(场内简称:互联金融;场内代码:502036)净值和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A份额(场内简称:网金A;场内代码:502037)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网金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网金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网金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