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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 金花股份 编号:临2019-026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1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人数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9)。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19-027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19-028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瑞华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真实性、公允性,公司拟不再聘请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对瑞华事务所多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谨慎研究,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19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3、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晓英,张克,叶韶勋

5、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信永中和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不存在被立案调查等情形,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的说明

1、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沟通,认为信永中和事务所具备审计专业能力且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金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26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科技四路202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26日

至2019年1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邮箱等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11月20 日至2019年11月22日9: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科技四路20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四路202号

联系人:张云波

邮 编:710065

电 话:029-88336635

传 真:029-81778626

邮 箱:396036249@qq.com或irm@ginwa.com.cn

(二)股东出席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