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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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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公告编号:2019-046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全体董事推举葛长银独立董事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王淑平、孙军、朱剑林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蒋学工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由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赛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作霞 姜远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相关表决程序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赛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编号:2019-047号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的董事6人,王淑平董事因公出差委托陈前政董事代为表决,孙军董事因公出差委托陈前政董事代为表决,朱剑林独立董事因公出差委托葛长银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由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补选由伟先生、孙军先生任战略与投资审查委员会委员,与原有委员朱剑林先生共同组成战略与投资审查委员会,由由伟先生担任战略与投资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2)补选由伟先生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与原有委员葛长银先生、朱剑林先生共同组成提名委员会,继续由独立董事葛长银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3)补选李丹女士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原有委员葛长银先生、赵军先生共同组成审计委员会,继续由独立董事赵军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董事长简历:

由伟:男,汉族,1969年4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国家粮食储备局办公室局长办公室副处长,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综合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购销计划部副部长,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江西分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江西分公司、福建分公司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主任。